民国期间南江政区政体变革情况

政区

民国初年,南江分为三乡:(1)崇清乡(2)吴垭乡(3)长池乡,共管48场,即治城、赶场溪、贵民关、沙坝场、西清桥、麻柳湾、官坝、上两河口、桃园寺、白头滩、坪河、杨家坝、官禄口、兴马坎、大河口、石板滩、关门、神坛溪、下两河口、元潭、阴灵山、东兴场、复兴场、朱公垭、正直坝、九龙场、新场、玉井寺、木门、侯家梁、长他、演禅寺、傅家坝、沙溪场、黑水潭、赤溪场、八庙垭、沙河子、新店子、石矿坝、白杨庙、石门寺、针匠垭、桥亭子、黑岩场、李子垭、黄猫垭、鱼脊垭、白山寺。

政体

民国元年,各乡设乡约一人主持行政,每场设客长一人负责场上治安、接待、传达等事。

民国四年后,废除乡约制,每场设保正(又称保董、团正)一人主持政务,场上仍设客长,保正以下设团首,团首下设排首。

民国十年后,将全县划为九个区(每区所管场镇已载入原县志)。各区设团练办事处,设置团总一至二人主持政务,设团练长一入主持地方武装,团总下仍设保正、团首和排首等各一人,职务同前。

民国十八年后,政区同前,变团练办事处为区公所,置区长一至二人主持政务,设区队长一人主持军事,区以下同前。这一制度直到红军入川。

1935年后分区设置

全县共分三区。各区设区长一人,区员二人,文牍一人,司书若千人,区队副一人;区以下设联保办事处,置主任一人,文书、联队副、户籍员各一,联保以下变保正为保长,排首为甲长。

第一区:区署设赶场溪,辖治城、石矿、杨坪、桥溪、官两、官禄等联保;

第二区;区署设赤溪场,辖赤溪场、沙河、八庙、官兴、仁石、两河、元潭、白龙;

第三区:区署设正直坝,辖正直、复兴、朱公、青龙、白龙、新场,长池、演禅、沙溪。

1940年实行新宪制,变区署为县的派驻性机关,更名为南江县政府第X区署,变联保为乡镇(保甲如前),乡镇设乡镇公所(分为甲乙两种,甲种乡又称示范乡),分设正副乡(镇)长各一人,名誉副乡长一人,乡队副一人,内分民政、经济、警卫、文化等股,甲种乡称为主任,乙种乡称为

干事,另专设户籍干事一至二人。

赤沙、大河、正直三乡为示范乡,其余均为乙种乡镇。

飞地收进和划属

飞地壮进:虎儿坝、灌坝(属杨坪)、新店子、罗家坝、桂花村(属赤沙)和平场(属正直)、下两河口(属两河)、范家山、土墙坪、木家钩,石家山、任家坪(属大河)。

飞地交出:石门寺、自杨庙、针匠垭、董家梁、东兴场(交巴中)。

区署和指导区

第一区署的乡(镇);治城镇、官溪乡、贵沙乡、官两乡、桃园乡(1944年设立)、杨坪乡;

第二区著的乡为:赤沙乡、大河乡、仁石乡,两河乡、元潭乡;

第三区署的乡有:仁石乡、两河乡、元潭乡(三乡所属多有变更,最后才确定)。

1944年变区署为指导区,将原来的三个区署裁缴,重新划分为四个指导区:

第一指导区:官两乡、桃园乡、杨坪乡;

第二指导区:治城镇、官溪乡、大河乡、贵沙乡;

第三指导区:赤沙乡、仁石乡、两河乡、元潭乡、长池乡;

第四指导区:玉堂乡、正直乡,青龙乡、白龙乡、复兴乡;

以上政区和政体沿用到解放。

(陈洪兴,石泽先,陈泉,李光斗,杨明锐等回忆订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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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期间南江政区政体变革情况
政区 民国初年,南江分为三乡:(1)崇清乡(2)吴垭乡(3)长池乡,共管48场,即治城、赶场溪、贵民关、沙坝场、西清桥、麻柳湾、官坝、上两河口、桃园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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