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贞家世述略

据岳镇东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所作《宋难江县令南江岳氏始祖乐之震名讳葬地考》:“始祖(乐之正)癸地,相传旧在今县治大堂后〔堂后右偏,历有竹一丛,箐密异常,倘经斧斤,则五日内外县中必发生奇案。历来相诫勿伐,谓之‘灵竹’。民国丙寅(即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知事曾云涛立石纪之〕,嗣因扩筑城垣,始迁葬祖舍坝(疑为“沙溪坝”)。”

历史上,南江县先后三次筑城:第一次始于明正德年间。当时由知县沈镛〔湖广永州人,监生,正德十年(1515)任南江知县〕发动县民砌石而成。第二次为清康熙初年重修,原因是城墙东门、西门、南门至明末均圮。第三次是因嘉庆二年(1797)十月白莲教徒毁城后,嘉庆二十三年(1818)四川总督蒋攸铦奏请户部、工部拨款重修南江县城城墙,嘉庆二十五年(1820)代理知县罗德严〔湖南酃县(今属衡阳)人,监生,嘉庆二十五年由绥定府渠县县丞(知县的佐贰官,正八品)代理南江知县〕发动县民于旧城墙基址上砌筑新城墙。

乐之正的墓地应该是明正德年间南江县第一次筑城时迁葬沙溪坝。

据岳镇东记载,他于民国十一年(1922)应聘续修《南江县志》时,与岳永武〔南江人,乐之正后裔,广东省临高县(今属海南省)前知事、续修《南江县志》者之一〕抽暇到城郊访古,步行到沙溪坝(今集州街道办事处沙溪坝社区)乐鼎森墓地,偶然在左侧(疑为右侧)荒草掩映的墓穴,发现石盖底刻有“保议郎前知仪陇县事兼利路兵马铃辖难江县令乐之震厥”字样,乃知乐之正墓在此,姓确为“乐”,讳确为“之震”,并由此推论,乐之正孙文寿复姓“岳”及难江改名“南江”,系明代事。

南江县岳氏第二代祖乐鼎森(乐之正子)死后葬于沙溪坝。明正德年间南江县修建城垣时,官府与岳氏族人将县署大堂后乐之正的坟墓迁沙溪坝乐鼎森墓右侧。自此,乐之正、乐鼎森父子的墓便在一处(即今沙溪坝宋墓)。清道光初年,乐之正、乐鼎森墓经过一次较大规模的维修,南江知县胡炳在乐鼎森墓碑额“忠烈名裔”联:立德立功克光前烈,乃文乃武佑启后人。至于胡炳在乐之正重建的墓碑上题写了什么,因民国时期岳镇东、岳永武倡导岳氏族人再次维修祖墓改变了道光年间墓碑的造型故不得而知。

民国时期,岳之正墓现状堪忧。岳镇东记载:“默察当初地势,距穴东五十步许之溪水,系直出溪之东岸山脚而流,其为始祖墓略成为玉带水。殊山脚住户迭拓其田塍,致溪水改道,骎骎冲刷穴基矣。”

乐之正墓穴之东约五十步远的地方有一小溪,绕着其墓流淌,状貌如“玉带水”,本是好“风水”。但附近山脚的农户开辟田地、加宽田埂,导致小溪改道,溪水快速流淌,直接冲刷墓基。

看到祖先的坟墓遭受如此破坏,岳永武、岳镇东一时凄怆怅惘良久,当即决定采取措施保护祖墓。二人倡导岳氏族人捐款,岳氏子孙纷纷响应,筹集了一大笔资金,召集工匠,将祖坟的地界封围起来,并扩建了明堂,砌堤十余丈,高九尺许,抵挡溪水。完工后,嵌碑纪略。在保护维修祖墓的工程建设中,岳氏后裔、经商的岳万明捐钱最多出力最大。按照岳氏族人的设想,他们准备将抵挡溪水的石堤建到五十步开外的溪口处,并截去对岸下段田角,分年建成。殊工程未届完竣,屡丁世变,堤又稍被山洪冲圮,纪略之碑也损其大半,重新修建修复,尚待时日。

岳镇东,生于清光绪二年(1876),字晓荃(筱泉),自号“随缘子”,晚号“几水散人”,南江县原水洞乡(今属集州街道办事处水洞村)人。年少补廩。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选拔入由尊经书院改办的四川通省师范学堂学习,毕业后受聘于川北师范、保宁联中。民国五年(1916)被推荐为南江县教育会会长,民国八年(1919)任南江县高等小学校长,民国十一年(1922)与人合纂《南江县志》,同年任南江县教育局局长,之后创办南江县初级中学并被举荐为校长。民国十八年(1929),省政府委派他人接任校长,遂改“晓筌”名(取“得鱼而忘荃”之意)。随后在三台、成都、金堂、昭化等地任教职多年。1950年南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成立,任常委;1952年调县文化馆工作;1953年任省文史馆驻南江县文史研究员,搜集整理南江文史资料;1956年中风,1958年2月病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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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贞家世述略
岳贞(1623—1702),字子介,号石斋,别称“石翁”先生,南江洋潭(今南江县桥亭镇洋滩村)人,清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科举人。先后任山东青州府博兴县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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