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通江“烟案”始末:保长李书田的闹剧

民国通江“烟案”始末
民国通江“烟案”始末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四处拉夫抓丁,地方乡保长们趁机大发横财,肆意欺压百姓。通江县铁佛镇曲滨乡谷山包保长李书田心狠手辣,致使许多农民家破人亡。保民李尚甫育有五子,其中四人被拉壮丁、抓捕或被迫外逃。当地百姓对此恨之入骨,但因慑于其权势且无力反抗,只能强压怒火,暗中寻找时机雪恨。

1947年,李书田的长子大婚,连续数日大宴宾客。期间,铁佛镇的烟客熊启亮等人搬来烟馆,公然摆开架势烧制鸦片。这一行径被李氏家族的李文全察觉后,他迅速联络吴大林、吴家齐、李太吉、李太凡等数十人,突然闯入烟馆,将烟盘、烟盒、烟枪、烟灯等烟具全部收缴。随后,李文全与李太凡连夜将这些证物护送至通江县府。当时政府已明令禁烟,违者严惩,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凭借这些物证,县府将李书田捉拿归案,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然而,李书田与乡长王化歧是世交,而王化歧在通江县府人脉颇广。在王化歧的四处奔走下,李书田仅被关押数日便被释放。李文全等人对此愤愤不平,于是凑了50万块钱,托人撰写诉状,越级上告至达县专署。他们通过关系找到了专署秘书杨道龙(东山坪人),弄到了一份紧急指令下发至通江县府。指令指出:“唯渎职未究,致其烟贩逍遥法外。请予令勒原通江县府依法秉公究办:切查明保内有素不守本份之李书田,尚在贩运鸦片烟毒,并敢私设红灯……”面对上级压力,县府不敢违抗,再次将李书田缉拿归案,重判无期徒刑。

没过多久,王化歧又借助乡民主席李凡图(谷山包人)的人脉,在李家大摆酒席,宴请李文全、吴大林等众原告(宴席开销全由李书田家承担)。席间,王化歧多方为李书田说情。经过三五天的软磨硬泡,众原告最终默许了妥协。随后,王化歧再次奔走于县府,贿赂官吏,最终将李书田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戴高帽绕城(通江)游街示众”。

根据《曲滨乡志》(1986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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