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赤化全川”

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赤化全川”
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赤化全川”

一、遗址位置

通江县诺江镇壁州街道南街社区书院街60号。

二、涉及重要党史人物或事件基本史实

该幅石刻标语系1933年,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工作人员朱光手书,方面军总政治部錾字队錾刻而成。标语分布在川陕省委党校旧址西南临街的台基石墙上,坐东北向西南,石墙建于清代,用黄砂岩条石砌成,长13.9米,宽3.85米。在石墙上从右至左横排阴刻楷书“赤化全川”四个大字,左侧阴刻楷书“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制一九三三年”。

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赤化全川”
书院街红军石刻标语“赤化全川”

三、保护利用现状

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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