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有远来朱姓人家在此定居,开设旅茶馆,人称朱公。
清宣统二年(1910年),南江在办理地方自治事务中改三乡为九区五十一场,朱公垭场,锦鸡垭场属第八区(镇子坝)。
清代属南江县长池乡。
民国归南江县复兴乡,属第八区团练处,归镇子区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朱公垭场设团,属第八区(镇子坝),团练办事处辖地。
民国十年(1922年),朱公垭场,锦鸡垭场仍为八区(镇子坝)辖地。

民国十八年(1929年),朱公垭设乡,属第八区(镇子坝区)管辖。
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五年四月(民国22年至民国24年3月),南江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辖县。南江境域内分置南江、长赤两县。朱公垭是长赤县六区(镇子区)第五乡。锦鸡垭是恩阳县复兴区的一个乡。
民国24年(1935年),全县乡三区,三十联保,朱公联保属第三区(区署设镇子坝)辖地。
民国29年(1940年),废除联保制,实行新宪制(保甲制),南江分三区十六乡,朱公联保划入复兴乡。
民国31年(1942年)整编保甲,调整区划,朱公垭场一带为复兴乡的八、九、十、十一保,锦鸡垭一带为巴中县枣林乡管辖。此建置直到朱公垭、锦鸡垭解放。
1949年12月19日(农历冬月初三),朱公垭、锦鸡垭获得解放,解放初,仍沿用民国末年的乡保制。
1950年12月19日,废除民国之乡保制,改保为村,改甲为组。结合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南江、巴中两县交换飞地,调整县的边界中原复兴乡大部分划入巴中县,锦鸡垭一带(原枣林乡的几个保)划入南江县,1951年1月,南江县正直区朱公乡成立。
1952年1月,结合土地改革,调整县以下行政区划,锦鸡设乡,朱公乡不变。
1956年2月,经调整朱公乡下辖八个村,锦鸡乡下辖八个村。
1956年3月,县实行统一规划,调整还乡规模,正直区撤云顶、董坝、锦鸡三乡,锦鸡时二、四村划入花桥乡,其余全部并入朱公乡。全乡九个村,四十二个居民组。
1958年9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实行“一乡一社”的建制,朱公人民公社成立,辖九个管理区,42个生产队,一个街道居民小组。
1968年6月,在“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中,搞地名“一片红”朱公人民公社更名为东风人民公社。
1982年,东风人民公社一管理区三生产队分成了三、五两个生产队,六管理区二生产队分成了二、六两个生产队,全公社九个管理区(又称大队)下辖44个生产队,朱公街道居民仍为居民小组。
1982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指示,本着尊重历史,保持地名稳定,反映地理特征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就的原貌,对区、乡、大队、生产队进行了命名和更名,东风人民公社恢复朱公原名为朱公人民公社。
1984年改朱公人民公社为朱公乡。
2019年底,将正直镇、凤仪镇、朱公乡和双流镇松林村合并,设立正直镇。朱公乡正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