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军阀时期通江县的苛捐杂税

长乐杨家山杨正国,家中7人,田产32背谷子,自耕。每年要贷300斤谷子的账,才能维持最低生活。尽管如此,一年派款至少在12元以上。那时1个银元购米1斗2升(约120斤),一年缴捐款,就需大米1200斤。养蚕、喂猪、种烟得到的钱,还达不到一半。没有办法,只有当田。今年当几背,明年当几背,不到几年,32背谷子的田产全部当光。

麻石乱石子向云科,家中8人,50背谷子的田产,生活比杨正国好,捐款也就重得多。一次就是一二十元,最多达100元。头年未清,第二年又来了。在5年内,50背谷子的田产就当了43背,仅剩7背谷子的田产。

麻石赶三、六、九。当场天,把缴不起款的人一排一排地吊在椽方上,称为“吊金木脑壳”,无钱的不敢上街,就在乡下躲藏。兵丁下乡用烟索把这些农民捆起。一根烟索捆六七个,称为“拴苦瓜”。我家住在大路边,常常看见“拴苦瓜”的过程。

罗家河坝当时设两保六甲,户不过400,人不到2000,山大人稀,土地瘠薄。农民受保长罗明哲、杨大德的剥削,累欠租税捐款,积债难负。仅捐款一项多达30多种,户平均150大洋。

逼得杨述太、李富泽等数十户住庙宇、窝棚、岩洞。逼租要粮,使近百户人家逃难异乡。

1918年,郑启和打着“靖国军”的招牌,从广安经三台、昭化、剑阁、梓潼到巴中,不久,又占通江、南江。为了扩充军费,强迫老百姓种大烟,巧立捐税名目,兴了个“十元半”。只要有火炉煮饭,不管拿得起拿不起,每家都得缴十元零五角钱的捐款。那时通江仅20多万人,全县特别捐就是30万元,比以前的捐税骤然增加20多倍。“十元半”的捐款像一匹大山压着山区人民。

那时1个大洋可以购买黄谷3斗(每斗110斤),10元半就要出售黄谷3210斤。中产之家尚不可能,更何况佃田耕种的农民。平溪乡聂家坝村5组82岁的老农吴光福回忆,那时他家缴这个特别捐,卖了一条头号水牯牛(7元),一条120多斤的大架子猪(折价2元),卖了3斗包谷。像吴光福这样有牛有猪又有余粮的家庭是不多的。无钱缴纳捐款的就只有逼得自杀。杀牛坪农民张克相田产仅4亩,农闲纺线织布,手头稍宽裕一点,就派捐40元。为了缴纳捐税,织布用具、家里农具全卖尽,才缴了6元,欠34元。这笔款没交清,又派抬垫40元,共70多元,更无法缴纳,被团丁绑押送团正李石生家。张克相感到没有活人之路,在过一口堰塘时,跳水自杀,幸好一个耕田农民及时救起,才未死。佛龛子刘洪生缴不起捐税,在屋当门跳岩而死。临死前说:“活着不如死去的轻松,因为不受捐税的催逼。”此地亭子湾张全奎缴不了捐款,就被吊、关、打、押。他受不了折磨,逃跑外地给人帮长工。男人跑了,团正把女人押到街上吊、打、关、押,女人气愤不过,丢下家中儿女自缢而死。

繁重的捐税,逼迫农民反抗。民国7年(1918),由于军阀郑启和强迫巴山地区人民种鸦片,派军饷几十万,每户“十元半”,通江人民在朱兆琼、李子洪、张伯山等领导下起义,反对军阀的暴虐统治和苛捐杂税,通江北部的大片地区及大小通江河两岸,皆为义军占领。这场斗争,坚持了1年多,与军阀的“兜剿”队伍大小数十战,义军不少头领及战士牺牲于军阀的屠刀之下。

地方团保不仅拴打吊押欠款民众,还利用军阀派款之机,加派浮款,肆意榨取。

“该区(铁溪)军款,每次借垫不过二三千元。该犯(钱天锡)每次竟派至5000或6000元不等。对于人民,则恃其骄横,不予出据。”

民国21年(1932)秋,涪阳镇团总屈心冈、团正张显术和“八大会”总会长龙友全等,在一次派款中,强令农户凡一家在五口以上者交银元5元,5人以下者交银元3元。逼得乡民张全烈揭竿而起,率众千余扛起锄头扁担开展抗捐斗争。经与县政府所派官员朱仕泽、廖锡之、司云阶等反复周旋,后宣布:

“凡加给农民的三至五元一律免收。其他税款以一半作下年征收。”
抗捐斗争持续16天后,取得胜利。

军阀的长期混战,不仅加重了农民的捐税负担,还吃空了县属地方粮库。

民国9年(1920)7月,县知事丁睿奉靖国军颜德基司令之令,将县属常平仓、监仓储粮之余额和赈仓之储粮共市斗谷2100.4石全部变卖,易银解绥,以作军费。至此,常、监、赈三仓空无一粟。

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县令杨国栋按粮摊捐,以银购田建设济仓,意在备荒济民,至民国12年(1923),历96年,共收京斗租谷30112.2石。自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12年,先后动支10778石。其中,除县级各法团挪用1324石,八任县令短交851石外,其余8603石全作兵事开支,占12年总支额的80%。其中:民国8年(1919),郑启和部驻通江,令其提售1137石;民国10年(1921)4月,靖国军43团提用3580.8石;是年,又将上年各乡团保挪借种子共777.8石作价追作王团军饷;民国12年(1923),陕军过城拨支185.4石。济仓所余即各佃户所欠550石,仓内一粒无存。即建三仓十八廒,亦已半遭拆毁。唯当时所置济田尚在,年租未缺。

民国12年(1933)2月18日,陕军过通江,刘存厚急电将县存积谷仓内京斗谷17881.7石的近五成即8440.9石交于陕军兵站招待处。

下余五成,虽曰在仓,但已不能为来年饥民托命。

参考文献:

[1]向平章.《军阀统治时期的捐款》
[2]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55页
[3]张天江.《罗家河坝》
[4]李瑞明.《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抗捐税的斗争》
[5]傅泽民.《通江团恶伏法》,载民国17年11月23日《民视日报》
[6]吴世珍.《通江县志续修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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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军阀时期通江县的苛捐杂税
通江县的捐税名目繁多。捐税种类有: 国税全县丁粮,计共征入12646两,折合大洋16402.8元。田房契税征田房契税银98两。每岁额增银9分,每年增赢余银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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