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蕃墓志铭:揭秘通江李蕃家族的清代墓志铭

李蕃墓地
李蕃墓地

李蕃墓位于通江县兴隆乡紫荆村。李蕃,通江三李之一,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康熙十年(1671)任山东黄县知县,在康雍乾时代,名噪一时,他们的著作合并刻为《雪鸿堂文集》十八卷,涵盖经史子集,收入《四库总目》传于世。

一、《李蕃墓志铭》原文

予丁卯①典试四川,得李生钟壁(璧),甚器之。越十年,以其先人行状②丐文于予,予以通家之谊③为之传曰:

公讳蕃,字锡征,蜀通江人也。始祖继颜公,唐僖宗时为洋州④刺史,封开国侯,食邑于此。遂世籍焉。至明祖禄荣公为将军,拒元兵战殁,土人祀之。终有明代有闻者递传,至公父能白,公为茂材有声以明经⑤,老后因子秩赠文林郎。

公七岁失恃⑥,祖母冯是依,口授公学庸⑦成童。后随能白公馆于外,初搦管为文即洋洒,异儿弱冠补邑弟子员。入谒衡文⑧者诫曰:“观子文奇肆貌甚古怨,他日傲兀不容于时”。后小试,辄冠一邑。迨辛卯乡试,御史预询学史者:今秋解头谁可乎?学史者以公对。甫入⑨闻滇警卒至,亟归侍能白公不终场事⑩,而七艺则己属第一云。

洎丁酉举于乡⑪,寻知登州黄县事。初下车,里社寻旧例,厚醵金以献,公严斥之其例,遂刬⑫。

黄连岁苦旱,公为民蠲赈计,所费过所蠲。后二岁告歉,不敢上闻,慨然代输如数,然应难为。法储备全活,无算去之日,犹积麦数百斛、粟数百钟。

登属邑黄及福山产大木,采取为民累,而转运又无他邑均,公力请产木之地得免转运。

黄之案牍甚多,公决断如流,尝判五十余事,而朝食讼庭,翕然称神明。负罪者琅珰在禁,公一夜必数起密察园扉,虽暑寒不稍懈,狱吏畏戢,不敢毫发虐罪人。

会筹饷颇急,所在司牧多援垦荒例晋秩,实加派穷人藉径通显,或以劝公,公喟然曰:巧宦者为之,吾不忍累吾民也。后均里甲仅广七丁以称上旨而已。令黄九载,循声卓绩不胜书,台使奖其治为山左最。

行有期矣,民有夫妇死命者,公广得其实,上狱辞必置之法。忤上官意竟以失察论,罢且就逮,下宛平狱。黄民千百人争赴京师,日号龥载道,愿纳槖饘,京师人见者,无不泣下,已而论戍榆关。遇赦放归家真四壁立矣。

呜呼,世之所号,才能工进,取者哉然。当日号泣而为之衔寃者不啻一口,其为熟得熟失当必有以辨之者矣。

公为人乐施与重,然诺亲党有仕者,亏库额七千余金,几蹈不测,公倾槖中装救之,某得无恙且晋阶。及公婴祸无一缄相慰恤,公绝不置于怀。其树德忘怨多此类。

公尝诫诸子曰:吾为令,无苛于民,;惟区区羡馀未却,每以为愧,汝曾若当此宜力以为除之。

殁之日治命荘莅且曰:“吾为贻子无他,惟索笔训数千言而逝”。

卒年七十有三。

平居惟嗜读书,经史外阴阳卜筮无不深考。晚喜吟咏,自写情性书法大类献之。其令黄也簿书之余,即课诸子文艺,更应接诸生讨论问题。

姜其垓⑬余同年⑭友也,以贫废业,应里役。一日至堂下,公异之,给以膏火,命之学,遂魁壬戌榜。以予所若此公之造士云多矣!公有丈夫子三:长钟壁、次钟峨、先后举孝廉;三子钟眉亦能文,并世其家学。所著有《红玉》诸集⑮藏于家。

李太尹传 礼部左侍郎 许汝霖

注释

注释:

①丁卯:1687年,康熙26年。

②行状:汉朝称“状”,元代以后称之“行状”或“行述”(也谓之“事略”)。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

③通家之谊:指两家交情深厚,像一家人一样。

④洋州:今陕西洋县。

⑤明经:明 清 对贡生的尊称。

⑥失恃:指死了母亲。

⑦庸:功劳。

⑧衡文:品评文章。

⑨甫入:刚刚进入的意思。

⑩:场事:指科举考试。

⑪:丁酉举于乡:顺治十四年(1657),考取了举人。

⑫:刬:铲除,灭除。

⑬:姜其垓:字莱西,号养竹道人, 山东黄县(今龙口市)人。清康熙壬戌年(1682),他以一甲第2名(榜眼),敕封儒林郎。康熙甲子年(1684)出任云南易门县知县。

⑭:同年:指古时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即作者许汝霖与姜其垓同年考取进士)。

⑮:《红玉》诸集:李蕃所著文集,后康熙57年刋印,取名为《雪鸿堂》文集,共18卷,后收入《四库全书》集部。

二、《李蕃墓志铭》白话文翻译

我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担任四川乡试主考官时,结识了李生钟壁(璧),非常赏识他。十年后,他带着他父亲的行状(生平事迹)来请我写篇传记,我因两家世代交好,便为他父亲写下这篇传:

李公名蕃,字锡征,是四川通江人。他的始祖继颜公,在唐僖宗时担任洋州刺史,被封为开国侯,食邑就在此地,于是子孙世代定居于此。到了明代,祖上禄荣公担任将军,抗击元兵时战死,当地百姓为他立祠祭祀。整个明朝期间家族都有名望之人代代相传,直到李公父亲能白公,以贡生身份成为有声望的秀才,年老后因儿子的官位被追赠为文林郎。

李公七岁时母亲去世,由祖母冯氏抚养,祖母口授他《大学》《中庸》等经典,教他成才。后来跟随父亲能白公在外求学,初次提笔写文章就文采飞扬,与众不同,二十岁便补为县学生员。入学拜见考官时,考官告诫他说:“看你的文章风格奇特,相貌也显得古板孤傲,将来恐怕会因不合时宜而受困。”此后每次小考,他都在全县名列第一。等到辛卯年乡试时,御史提前询问学政:“今年秋试的解元(第一名)谁有希望?”学政推荐了李公。可他刚进入考场,就传来云南战乱的警报,急忙赶回家侍奉父亲,没能完成全部考试,但他所作七篇艺文已被评为第一。

到了顺治十四年(1657年),李公考中举人,不久被任命为登州府黄县知县。刚上任时,当地里社按旧例凑了一大笔钱献给他,他严厉斥责,废除了这一陋规。

黄县连年苦于干旱,李公为百姓减免赋税、赈济灾民,自己垫付的费用甚至超过了减免的税额。后来两年又遇歉收,他不敢上报朝廷,便慷慨地代百姓如数缴纳赋税,但这样一来县库空虚。他设法储备粮食,救活了无数百姓。离任时,县里还积存着数百斛小麦、数百钟谷子。

登州所属的黄县和福山盛产木材,采伐木材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而转运木材又不比其他县平均,李公极力请求,最终让产木之地免除了转运任务。

黄县的案卷堆积如山,李公判案如流水般迅速。有一次他一个早上审理了五十多起案子,朝食时仍在公堂上,众人一致称赞他神明。那些戴枷锁的罪犯,他每晚都要多次起床秘密巡视牢房,无论寒暑都不懈怠,狱吏们畏惧收敛,不敢对犯人有一丝一毫的虐待。

正逢筹措军饷十分紧急,各地官员大多援引垦荒旧例以求升官,实际上却是加重穷人的摊派,借此途径显达。有人劝李公也这样做,他叹息道:“这是巧于钻营的官员做的事,我不忍心连累我的百姓。”后来他只是在均派里甲时增加了七丁名额,勉强应付朝廷要求罢了。李公在黄县任职九年,政绩卓越,事迹多不胜数,巡察官员称赞他的治理是山东最好的。

离任日子临近时,发生一起夫妇命案,李公查得实情,上报判决时坚持依法惩处,却触犯了上司意图,竟以“失察”罪名被罢官并遭逮捕,关进宛平监狱。黄县千百名百姓争相赶赴京城,每天在路上呼喊鸣冤,愿意为他送饭食。京城见到此景的人,无不落泪。后来他被判处戍守榆关,遇赦放归时,家中已是家徒四壁。

唉!世上那些号称有才干、善于钻营求取的人啊,可当时为他喊冤叫屈的百姓何止一人。究竟谁得谁失,应当自有公论了。

李公为人乐善好施,看重承诺。亲戚中有人做官亏空府库七千多两银子,几乎遭遇不测,李公倾尽自己囊中积蓄去救他,那人得以无恙并且升了官。可等到李公遭难时,那人连一封安慰信都没有,李公却毫不介意。他施恩不望报、忘怀怨恨,大多如此。

李公曾告诫儿子们说:“我做县令,虽没有苛待百姓,但只有那点微薄的额外收入没能拒绝,常常为此惭愧。你们今后若做官,应当尽力为百姓免除这些。”

临终那天,他从容安排后事,说道:“我留给你们的没有别的,只有这几千字教训遗言。”说完便去世了。

享年七十三岁。

他平生酷爱读书,经史之外,阴阳、卜筮等无不深入研究。晚年喜欢吟诗,抒发胸臆,书法很像王献之。在黄县做官时,公务之余,便督促儿子们读书作文,也常与生员们讨论学问。

姜其垓是我同榜好友,因家贫荒废了学业,在乡里服役。有一天来到公堂下,李公觉得他气质不凡,便资助他读书求学,后来他在壬戌科考中高中榜眼。由此可知,像这样受李公培养提拔的士子还有很多!

李公有三个儿子:长子钟壁、次子钟峨,先后考中举人;三子钟眉也能文善诗,都继承了家学。他所著有《雪鸿堂》文集等文集,收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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