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昌

张永昌,名辅怀,男,1910年出生于山西省保德县下流碛乡张家寨村一户农民家里。9岁起读私塾,4年后因家贫停学,继而牧羊、务农。

抗日战争爆发后,张积极参加抗日活动。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参加抗日游击队。1940年调回本村,任农会秘书、党支部委员。继而调任乡党支部书记。1942年任区供销社主任,和职工们一道深入乡、村,大力开展购、销活动,促进了物资交流。有力地支援了抗战。

1946年,他先后在保德县政府,县贸易公司搞商业工作。1949年初,任保德县第二区区委副书记。1949年8月(据其后人回忆是1949年2月,未考),他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来到南江,担任大河区征粮、剿匪工作队队长。他带领工作队员,爬山涉水,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揭露土匪恶霸的种种罪行,较好地完成了征粮、剿匪任务,受到上级表彰。

1950年8月到10月,张任南江县民政科副科长,以后任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据说还担任过政法委书记【1】。直到1965年5月。

张在审查各类案件中,认真细致,发现疑点或事实不清的材料主动找承办人详细询问事实真相和原因,直到查清事实后再提出处理意见。在指导审判工作上,他经常教育干部要以事实为依据,绝不轻信口供。他主持法院工作十多年,审判的案件上千件,很少发生事实虚假。

张虚心好学,常对人说;“我的文化不高,不学习,就搞不好党的工作,就会辜负党对我的教育和期望”。

1965年(据其后人回忆是1966年,未考)张离休,享受十三级干部待遇。【1】回老家休养,1979年病故。

【1】其侄孙张文玉(新疆)提供资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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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昌
张永昌,名辅怀,男,1910年出生于山西省保德县下流碛乡张家寨村一户农民家里。9岁起读私塾,4年后因家贫停学,继而牧羊、务农。 抗日战争爆发后,张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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