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防区制”下的四川,群魔乱舞,战火纷飞,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刘湘、杨森、邓锡侯、刘存厚、刘文辉、刘成勋、田颂尧、罗泽洲、李家钰、赖心辉等大小军阀分设防区,占地为王,各自为政,各开饷源,残酷压迫剥削百姓,任意征发,把持捐税,提取粮饷,控制财政,横征暴敛,夺取地盘,争雄四川,致使民力不胜,民不堪负。本文主要对田颂尧29军防区内的通江县、南江县、巴中县的苛捐杂税情况进行考证。

田颂尧
田颂尧

29军防区范围

民国七年(1919)12月30日,北洋政府任命田颂尧为陆军(国军)第21师师长,民国九年(1921)2月18日,四川督军熊克武与第1、第2、第3军军长但懋辛、刘湘、刘成勋联名通电宣布刘存厚罪状,再次发动驱刘之战,田颂尧随刘存厚退往通江、南江、巴中等县,田颂尧部驻巴中,后回驻阆中,民国十年(1922),田颂尧加入中国国民党。

民国十四年(1926)至十五年(1927)北伐战争高潮中,四川军阀倒旗易帜,纷纷换上了“国民革命军”的招牌。民国十五年(1927)3月,田颂尧在潼川(今三台)就任国民革命军第29军军长,副军长孙震兼任第一路司令,田颂尧自兼第二路司令,兵工厂总办王思忠兼第三路司令,成都设行营;民国十六年(1928),29军大规模扩编;民国十九年(1931),田颂尧29军再度扩编,副军长孙震兼任川西北屯垦军司令,29军下辖董宋珩第1师、曾宪栋第2师、罗乃琼第3师(驻巴中)、王铭章第4师,黄正贵第5师,李炜如第1路、刘汉雄第2路、何德隅第3路,有21个旅,3个独立旅,1个特务司令,总兵力为53000余人。29军利用在本防区内征收的田赋捐税,自由扩军,至民国二十年(1932)底,增至7个师、60个步兵团,总兵力达到60000余人。

1932年,红四方面军入川前,田颂尧29军防区有通江、南江、巴中、阆中、仪陇、广元、苍溪、仪陇、南部、中江、罗江、潼川、昭化、平武、绵阳、德阳、蓬溪(一部分)、成都之一部等川西北26县,29军有这么多的官兵,防区却只有川西北26个县,平均下来,一个县29军驻军人数为2300余人,兵多地窄,连年的战争需要大量捐税钱款来养活军队,维持军饷,扩大势力,发动战争,较大战争中如民国二十年(1932),24军军长刘文辉在军阀混战中,巧妙地夺得四川省政府主席及川康边防总指挥的头衔,广拓防地,相继收编邓锡侯28军的陈宏文、陈枢龙两师及邓和旅,并宰割李其相、罗泽洲等杂牌军阀,田颂尧的王惠庵师也为之收编,田颂尧与20军杨森、21军刘湘、23军刘存厚、28军邓锡侯、四川边防军李家钰、新23师罗泽洲等组成联军,共同对付和排挤刘文辉,全省大小军阀多数卷入这场混战,交战双方动用兵力达30万之众。田颂尧倾其全力,调兵遣将,向川西集结30个团的主要军力援助刘湘作战,参加长达一年之久的“二刘”(刘文辉、刘湘)混战。民国二十年(1932)11月14日,29军刘汉雄、何瞻如两部与埋伏在草堂寺、红牌楼间的24军12旅刘元瑭部遭遇,双方展开激烈战斗,打响“成都巷战”第一枪,为争夺成都,双方投入兵力近10万人,打得鸡飞狗跳,难解难分,十天之内,阵亡7000余人。

《民国川事纪要》统计,从民国元年(1912)到民国二十三年(1935),在这23年里,四川军阀展开大小混战479次,每年爆发20多次,几乎平均每月2次,其中规模较大的战争达到29次,混战时间之长,次数之多,为祸之烈,都是全国最甚的。黄炎培眼见四川之惨景,写下:“刀兵二十二年多,蜀乱从头数岂讹,战役四百七十九,伤心父老泪滂沱”。

连年扩军,月月打仗,这么频繁的战争,军阀们要耗费很多财力,那么,庞大的军费从哪里来?为敛取钱财,购枪买炮,扩军备战,互争地盘,四川军阀、官吏挖空心思,巧立名目,“今天立一道税局,明天立一道关卡”,公私局卡,遍于津路,催科胥吏,踵接民间,增捐加税,年年翻新,年年累征,对巴蜀民众强行课征摊派种类繁多的捐税,可以说无孔不入,剥削手段无穷,真所谓“行者逐处纳买路之钱,居者不时缴新立之税”。

29军军饷收据
29军军饷收据

民国四年(1916),四川军费开支由800万元猛增至3001.96万元,增加3.75倍;民国二十年(1932),全川军费支出3423.17万元,占四川财政总支出的67.81%;军费开支从民国元年(1912)610万元增至民国二十二年(1934)9000余万元,扩大了15倍。1932年12月29日上海《申报》披露:“五年来,川陕人民共计负担军费达十一亿七千五百万元,人民膏血为军阀吸吮干净”。民国初年,川军不过5个师,民国六年(1918),扩编成8个师;民国九年(1921),增至3个军、12个师,9个混成旅,1个边防军,1个川边镇守使;民国十二年(1924)12月,川军有28个师,37个旅又十余个团,不下25万人,不到几年,又快速增到40多万人。“二刘”混战结束后,川军达到40个师,290个团,130万人,前后25年,川军竟激增26倍。

田颂尧防区捐税费

在四川军阀中,田颂尧29军防区捐税费名目繁多,多如牛毛,数都数不过来,无货不税,无物不捐,其捐之苛,其税之杂,一物数捐,一捐数征,天天都有税,天天都有捐,甚至有时“一日三捐”(即一天派款三次),催捐索税,抢税估提,派垫强索,无休止的榨取人民血汗与财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将穷苦百姓逼到死亡边缘。在田颂尧的防区,捐税奇重,各种捐税费长期名列榜首,为四川各军防区之冠,成为众口交谪,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不下百余种:

税主要有:酒税、油税、肉税、契税、矿税、国税(田赋)、营业税、临商税、护商税、印花税、货物税、烟酒税、桐油税、食盐税、验契税、渔业税、斗市税、屠宰税、佃当税、人头税、牙行税、过境税、过道税、屠厘金、猪牛市税、牛羊肉税、房地产税,卷烟统税、麦粉统税、棉纱统税、火柴统税、水泥统税、建设附加税、营业牌照税、宴席娱乐税等。

捐主要有:糖捐、茶捐、庙捐、房捐、当捐、船捐、鱼捐、戏捐、警捐、特别捐、救国捐、请兵捐、枪支捐、保甲捐、兴学捐、青苗捐、桑蚕捐、丝蚕捐、筵席捐、酒桶捐、办学捐、排山捐、铁路捐、火线捐、被服捐、腰牌捐、门牌捐、白炭捐、清乡捐、人口捐、春贴捐、公益捐、百货捐、邮政捐、茶馆捐、店铺捐、娱乐捐、码头捐、车舆捐、公债捐、历书捐、中资捐、骡马捐、厘金统捐、自新证捐、禁烟查缉捐等。

费主要有:学费、团排费、团务费、保卫费、募兵费、碉堡费、国难费、铁肩费(夫役款)、枪支费、子弹费、青山费、粮食费、差遣费、招待费、马干费、马路费、公告费、场镇费、孔庙费、造路费、舆马费、保甲费、巡警费、实业费、自治费、壮丁费、维持费、委员费、月职费、常练经费、自治经费、实业经费、附加市政费、蚕务公告费、棺材相济费、修桥补路费、蚕桑农场经费、国民学校经费、黑耳称息、白耳称息、虫蜡称息等。

29军委任状
29军委任状

田颂尧29军把浑身的招数耍出来,制定一些稀奇古怪的捐税,可谓是花样百出,旷古奇闻,举世罕见,如“牛头税”:按饲养牛羊头数纳税,南江县治城杨在和养牛两头,闻牛头有税,赶紧卖掉1头,而所得卖牛款还不缴留下1头牛的“牛头税”;官吏红白喜事,要交“筵席捐”;用于公益事业,要缴“救国捐”“办学捐”等;“人头税”:按人口平摊;市场买卖,对执掌“公”斗“公”秤的人交“斗市税”;砍山自排耳子要交产值10%的“排山捐”;对抽不出壮丁的家户要收“壮丁费”。

四川军阀打着“寓禁于征”的幌子,把鸦片当成摇钱树,从种植、运销到出售、吸食各个环节都巧立名目,征收的烟捐税也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从“种”到“吸”有二十余种,如起运税、落地税、过境税、内销税、外销税、销售税、出售税、窝捐、秤捐、排捐、泥捐、特别捐(又称大烟捐)、栽种捐、征亩捐、红灯捐、黑灯捐、吸户捐、许吸捐、禁烟捐、谷背捐、土药捐、烟苗捐、懒民捐、瘾民捐、锅炉捐、烟秤息等,这些税捐在征收时,还另有各种品目的“附加”与费,如“印花附加”“江防附加”“某某军附加”“某某地方附加”“统费”“护送费”“登记费”等,这“附加”则“随大小军阀自订”,既没有统一税率,也没有统一名目,以军阀个人好恶,自立名目。

军阀强迫巴中县每年缴纳“特别捐”100万两,通江县70万两,南江县30万两,这三地“特别捐”总数达到200万两(银元),成为通南巴地区人民最沉重的负担,田颂尧在巴中还设收烟捐的禁烟查缉局。1927年6月,巴中县爆发了学生反抗军阀的抗捐运动。1930年3月《西南评论》载:这年头,田颂尧部旅长邢季卿,不顾当年巴中收成不好,除照旧搜刮8万多元“特别捐”外,“复估着民众腊月内缴齐开拔费4万元。年关在迩,人民经济十分困难……邢旅长派兵下乡,肆意吊打锁押,逼着老百姓在腊月内缴清款项,巴中人民处此暴君铁蹄之下,只有当尽卖尽,缴纳苛捐而已”。1933年3月22日天津《大公报》载:“田颂尧防区,一年征税捐十至二十次,其中烟捐最重”。

除了烟捐税,军款摊派也重,派的时间既不确定,数目多寡更无一定之规,想派就派,想派多少就派多少,军部可以派,师、旅、团也可以派,更有甚者,甲军上午刚强行索走,下午乙军开来,不承认甲军征款之事实。民国十五年(1927),田颂尧派第3师旅长谢庶常驻防巴中,按田颂尧的命令,设联团办事处在巴中武官衙门,谢庶常为处长,副处长为通江王翼名,南江梁玉书,巴中罗经元,派款扩军,三县成立三个团,三千多人,联团经费百万元由三县分摊,一次派给巴中50万,通江30万,南江20万,共100万大洋,人平负担2元多,引起三县人民强烈反抗。民国十六年(1928)7月,巴中县学生愤怒捣毁了联团办事处,反对百万大摊款。

除田赋外,农民还要交纳警丁谷、军积谷(政府、军队所需粮食向农户筹集),如南江县每年收9500石(合计285万斤),下两区一年征军积谷多达149石(约合10万斤)。

1932年,四川各军阀忙着增加捐税,办兵工厂,抓备战,抢地盘,夺油水。1932年9月27日《四川省委关于反对四川军阀备战增捐的协议》载:“全川军阀普遍竞赛势的抽取无奇不有的捐税,搜刮战费,二十一军刘湘在抽收剿共费,清乡费之外,更抽三百万的军费……二十九军田颂尧也在抽收国难费,并把各县的粮税预征到了民国五十四年”。军阀对田赋实行“预征制”,邓锡侯在1931年征到1961年,1935年杨森预征到1989年,刘文辉征到1985年,田颂尧征到1987年,刘湘征到1975年,刘存厚竟预征100年以上,预征至2030年。

田颂尧独霸川北,不择手段,搜刮民财,把通南巴地区的老百姓整惨了,通南巴地区一无所有的赤贫户竟占50%-60%。百姓一提起田颂尧就切齿痛恨,都骂田颂尧的队伍是“川棒老二”,骂田颂尧本人吃百姓肉,喝百姓血,长的一白二胖是“田冬瓜”“龟孙子”等,有人取名为赵(造反)衡(恨)田(田颂尧),百姓还骂“满天飞乌鸦,军阀遭天杀”。

贫民为交纳捐税,“屋里光光,肚里空空”,倾家荡产,无奈之下,借高利贷,债台高筑,最后,落得引抱幼孩,沿街求卖,抛儿弃女,卖儿鬻女,妻离子散,背井离乡、讨口要饭的结局,川北一句谚语形容了当时民众的状况:

匪如梳,兵如蓖,团练犹如刀刀剃,
卖猪牛,卖田地,倾家荡产还债利,
捐捐捐,利利利,如今只剩一口气。

通江县捐税费

从民国三年(1915)年起,通江县随粮附加团练费,由征收局代征,全县征额按税4042.4两,每两地方行政费30文,团练费4000文,团费3000文,每粮一柱征钱9000文,全县每年办团收费37384串。通江县孔庙费附加于正税,每正税银1两,附加钱1000文,每年收钱3043串。学费附加于契税,照契价钱加收2%,每屠猪1支,肉税征钱400文,旋又附加公告费100文。

民国元年(1912),通江县丁粮3042.54两,正税每丁银1.6元,附加每两丁粮征银1.6元,后来,丁粮银加征至每两丁银折合大洋5.44元,全县丁粮银11764.85两,折合大洋16402.87仙;民国八年(1920),通江成为田颂尧29军防区,该军到县后筹粮提款,预借,以次年粮税作抵,开初田赋每年征2次,每次全县田赋正额1.64万元,接着改为每年4征、5征、7征、8征;民国十九年(1931),通江县田赋一年14征,粮款征额标准由原来每年粮额征2.6元提高到6元,增加3.4元,田赋预征到1987年。

民国六年(1918),通江的“特别捐”一次就为30万元,到田颂尧建立防区后,通江就达到70万两,通江全县种烟,罂花遍地,如刘坪场、瓦室铺一带70%的土地种上鸦片烟,有的地方几乎是全部种烟,民国十年(1922),通江烟禁复开,县抽“禁烟”罚金以供军食;民国十二年(1924),禁烟查缉局辖通江,各场概设验卡征收“烟土税”,税率每担1000两,征大洋20元,对不出口者征收“烟秤息”,每两征钱6文,“烟馆捐”开始按灯的盘数计,后改按月视其营业之大小及销路淡旺为等差,少则数元,多或十余元,以县属场数计,多则数百元,少则数十元,烟馆分三等,甲等月征12元,乙等8元,丙等4元。民国十五年(1927)7月1日,通江奉川陕边防督办署令,改凡有瘾者皆征之。民国十七年(1929),通江仅收“禁烟”罚金就达840万元。

当时的通江县不到20万人口,田颂尧29军每年要搜刮26万大洋,全县人均负担1块多大洋。民国十七年(1929),田颂尧区事务部在通江县提收军款达25.5万元,粮税、契税等28.06万元。驻守通江的田颂尧部1师税梯青旅驻泥溪的刘连长,在派款时层层加码,连最穷的农民一年要派两次款,每次多达一、二十块大洋,交不起的就吊打,并派人把穷人的猪牛羊及一切用品抢光,人被吊打致残、至死者甚多。

南江县捐税费

民国二年(1914)、南江县开始征收地方附加警备队费,民国四年(1916),南江又征团练费、警团经费,每正银1两附加银元3.7元,每年定额收银元5872元;民国十七年(1929),南江县仅县办警察局、团练局、县警备大队所征经费就达到银币10883元,比10年前多了1.85倍,再加上各区、乡办团练层层加码,层层征款,全县户平承担团务费多达3-10元;在修建南江县城的“王公祠”时,全县每人捐款折合0.8个银元。

“田赋如山倒,汉子压弯腰”,民国七年(1919),南江县田赋征银1395.54两,每两征银合1.6元,收银元2232.54元,但到民国十八年(1930),除正税每两征银元1.6元外,田赋附加税高达每两征银20.2元,是正税的13倍,至民国十九年(1931)田赋急增到一年14征,民国二十年(1932)初,则已预征到1978年。民国九年(1921)、南江县知事董珩(陆军21师步兵81团团长)加重田赋与捐税,由过去1年2征加到1年4征,“一两征银要交35个银元”,激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部份地方发生了抗捐税斗争。南江县田赋还要征收田赋附加,如自治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0.3元,年收银元418.6元;公安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7.8元,年收银元10883.65元;教育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3.2元,年收银元4465.88元;财务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2.1元、年收银元3930.21元;救济抚恤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0.8元,年收银元1116.27元;临时军用费附加,每正税银一两附加银元2元,年收银元3163.79元。南江下两要500斤大粮才折合一两征银,一两征银要交27个银元,再加上征银的30%为“傍粮捐”,一两征银实际要交35个银元,连南江县沙溪场(今南江红光)大户,马姓族长马厚安,打下谷子也不足缴纳田赋,贵民区从民国十九年(1931)起,田赋改为1年5征,镇子区“二包包户”(中农)要花全年总收入的50%到60%纳税。

民国二十年(1932),南江“特别捐”较民国十年(1922)增加了30倍,达到43.8万元银元,仅烟捐一种,一户中农要交60元,年征数次,户平10元到100元,总计征烟款30万元之多,全县种鸦片烟的田土面积占了县总土地面积的70%,南江李正良在回忆录《千万峰峦脚底清》写道:“我佃五、六背田种,要缴六、七块(银元)的烟款,银价上涨,开始一个银元折1.8吊铜钱,后涨到3.2吊,最后涨到10吊,就是要1000个铜元。可是人人种烟,又不值价,一两烟才卖0.5-0.7元,贩子还中间剥削,常常压价。”南江一排年征“排捐”100元,镇子区每排每年征“排捐”140元。

民国十一年(1923),田颂尧在南江派军款28万元,不久,又增加一倍,全县人平交款5.6元。民国二十年(1932),南江第一期军款平均每户要缴纳150至200元(银元),数目达到历年最高峰,除农民被逼交军款外,县城里的商人也被摊派,同年9月,南江县城内商人被罚印花税几百倍,又临时筹措军款一千多元,军阀政府逼着县商会主席找开席坐铺的在“号上”借,连着增加工商税,如“协同裕”商号一次加税六十块银元。

民国二十年(1932),南江县捐税品目就增加到130多种,令人瞠目,年征银元30万元,全县实际税额在五年时间里,增加了三十余倍。

巴中县捐税费

除捐税众多,附加费多于正税,民国元年(1912)至十七年(1928),巴中县“契税”每1000串征银75文,外贴官契每张征银1.042两、验契费每张银元1.2元、契格每张100文,附加于契税的各种费则收115文,其中:团练费收60文、学费收6文,远远超过正税,附加于契税等费除学费、团练费外,还有巡警费、自治费、实业费、农会费、联立学费、农业贷金、蚕桑农场经费等9项。民国六年(1918),巴中县税收由驻军自收自支,为敛聚钱财,常派员直接催收,稍有反抗,重则关打吊押,轻者罚款没收财产;民国七年(1919),驻军扩大征收范围,实行“过卡完税”制,货物每经1卡,纳税捐1次,各乡场镇设有公斗、公秤,牙行经纪介绍,买卖双方成交后,任由一方交纳手续费1%,称为“斗息”“秤息”“木捐”“牲畜捐”“牙捐”,时有160多种。民国八年(1920),巴中县烟费征收银元226元,酒费征收银元411元,牌照税征收银元721元,驻军自制印花税票,严令商民贴用,强派勒销,就地征收,民国十五年(1927),始办卷烟统税和麦粉特税,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二十四年(1936),统捐、菜油税共征银元25487元。巴中县交“特别捐”平均每户一年要缴大洋24元,据不完全统计,江口地区鸦片产量达百万两以上,烟田占粮田面积的37.5%,粉壁乡下园坝周成喜40背田种烟15.5背,刘德喜20背,种烟8背,王宝基21背,种烟8.5背。

“拌桶一响,黄谷万两,风簸一响,眼泪长淌”,民国元年(1912),巴中县豁免无主丁粮后,收银22328.9两,民国四年(1916),改征银元,正副税每征银元1元,加收解费0.1元,地方附加、按粮额计摊,随赋征收,正副税、解费合计征收银元39298.88元;民国十五年(1927)后,巴中县田赋年年预征,民国十八年(1930),全县田赋征银元119716元,从民国十九年(1931)起,田赋由原一年3征增到14征,还附征教育、公安、建设、团务、司法、党务、民生工厂、地税课费等。巴中县江口场(今平昌县江口镇)粮税由一年3征,增到一年14征。

民国十六年(1928),巴中县田赋征收局长郑晓岚(税梯青旅团长),征田赋沿袭旧规,毫厘归分,抹尾吃零,加重人民负担,10月,巴中县城爆发第三次学生运动,学生联合罢课,一路呼喊“打倒郑晓岚”口号,冲入征收局烧毁全县数百本收粮底册(廒册),减轻了四千七百多两征银的浮冒浮担。

革命志士王鳌溪(巴中县恩阳场罐子沟人,文才出众,后被国民党杀害于南京雨花台,年仅39岁)在《宕梁旬刊》上发表一副醒世民联,揭露了田颂尧的罪恶:

好了他田家(指田颂尧),苦了我田家(指种田人)。说声派款,县长派、区长派、估派滥派、指名官派、胡乱鬼派,硬起心肠由你派;因为想地皮,所以刮地皮。论到收捐,场上收、门上收,明收暗收,不择手收、只怕天收,谨防尸骨无人收。

田颂尧29军苛捐杂税引发了1932年秋冬季声势浩大的南江、通江人民的抗捐斗争。南江、通江抗捐斗争迫使军阀政府疲于对付混乱局面,也为红四方面军入川建立川陕革命根据地鸣锣开道,点燃了迎接红军的礼炮。

(王晓波,来自《巴中日报》)

《田颂尧二十九军防区“通南巴”三县苛捐杂税考》有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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