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南江知县王经芳考略

清康熙年间“大名府监生”王经方(有的文献为“王经芳”,未考)任南江知县五年,“劝农”“修序”“课士”之余勾留山水,醉心词章,“一时颂祷遍山丘”。然而囿于年代湮远,史料佚散,留存至今的只言片语往往语焉不详,为此我们对王经方其人生平知之甚少,以至三百余年来其姓字和任职南江的具体时间都以讹传讹,始终不得其真。今梳理相关地方史志中的“一鳞半爪”,试就其姓名生卒年、政绩著述等予以考证厘清,不足之处,敬请方家补正。

王经方《(康熙)鼎湖山志序》之署名与钤印
王经方《(康熙)鼎湖山志序》之署名与钤印

一、王经芳(方)姓名及生卒年

关于王经方,目前发现共有八种地方志对其生平予以记述,并略有异同。其中他本人的真实姓名就存在两种不同的版本:保宁府及其辖区(南江)的方志作“王经芳”,如《(乾隆)保宁府南江县备造新编志书清册》《(道光)保宁府志》《(道光)南江县志》《(民国)南江县志》都如是;而《(康熙)安庆府志》《(乾隆)望江县志》《(道光)肇庆府志》《(民国)清丰县志》则为“王经方”。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呢?下面将一一梳理考证。

《(康熙)安庆府志》:“王经方,直隶清丰人,监生,康熙二十八年任。”该志成书于康熙六十年(1712),这是截至目前发现记载“王经方”其人最早的方志,距今已309年,比成书于道光元年(1821)的《(道光)保宁府志》早109年。而安庆府辖下的望江县县志记述尤为详尽,“王经方,号铎音,北直大名清丰人,例监,康熙三十年间由郡同知署望事”,“重建卧冰池兴孝亭碑”(见《(乾隆)望江县志》),并刊录其《重建卧冰池兴孝亭记》一文,署名也作“王经方”。清丰县是王经方其人的出生与终老之地,《(民国)清丰县志》录作“王经方”应有所依凭,其可信度与记录最早的《(康熙)安庆府志》一道自然较高。当然,最有说服力的当数王氏在肇庆知府任上撰书的《<(康熙)鼎湖山志>序》。现存序文版本为手迹影印,署名“端州守清丰王经方撰”,并钤印两方“王经方印”(白文无边)和“铎音氏”(朱文)。“王经方印”最能证明“王经芳”应是“王经方”,因为“印者,信也。”印章作为古人随身携带表征身份之物,类似于今人之身份证,加上王经方其时官尊一方知府,其本人万不会草率误刻,他人也断不敢擅自篡改;“铎音氏”则足以佐证此“王经方”与南江康熙年间知县“王经芳”实属同一人,“王经芳,字铎音,直隶大名府清丰人”(见《(道光)南江县志中卷·官职名宦》)。同时《(民国)清丰县志卷之五·科贡》:“王经方,准贡,任南江知县、肇庆府知府,候补分巡”,也足以补充说明这一点。因此,《<(康熙)鼎湖山志>序》的署名与印文乃是“王经芳”实为“王经方”不刊之铁证。

另《(民国)清丰县志卷之五·科贡》于“王经方”前录有“王经纬,准贡,候补中书。”两人同置于“清例贡二十八”这一条目之下,都属“准贡”出身,“经”疑为该地王氏家族的辈分用字。目前尚缺乏清丰县王氏宗谱的相关资料来印证,姑备一说。

然而保宁府及其辖区(目前仅见于王氏曾任职的南江县)的方志为何又作“王经芳”?这还要从王经方在南江的任职时间与《保宁府志》《南江县志》的修志时间说起。《(道光)保宁府志》成书于道光元年(1821),南江县时任知县胡炳与教谕彭晪、训导卫道凝分别任“协理”和“采访”,嘉庆十八年癸酉科拔贡杨廷贤(南江长池人)参与“校阅”。《(乾隆)保宁府南江县备造新编志书清册》具体造册年代无考,故存而不论。《(道光)南江县志》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时任知县胡炳纂修,教谕彭晪采辑。《(民国)南江县志》成书于民国十一年(1922),五等嘉禾章、前广东临高县知事岳永武等纂修。王经方在南江任职始于康熙十九年(1680)(见《(道光)南江县志》),一说“康熙二十二年(1683)”(见《(道光)保宁府志》《(民国)南江县志》,当以前说为是,详细考证见后),也即是说至迟王经方于1683年上任南江知县,此时距《(道光)保宁府志》修志的1821年至少有138年,距1922年纂修的《(民国)南江县志》更长达近240年。因此笔者推测“王经芳”一说,在过去档案资料难以保全而后来考订无据的情况下,或是彭晪、卫道凝、杨廷贤、岳永武等在采录、校阅或刊印时因循传讹所致。

关于王经方其人的生卒年,目前所见方志均付之阙如。个中究竟,尚可通过爬剔梳理史料从而推测其大致年限。

《(民国)清丰县志卷之六·宦业》:“王经方,字铎音,贡生,年二十六出宰四川保宁府南江县。”“年二十六”,这是目前仅见的关于王经方任职南江知县时年龄的文字记录,结合他上任南江的时间,则可大致推算出其出生年限。但目前他上任南江的时间又有两条完全不同的记录:一是《(道光)保宁府志卷之三十二·职官题名》:“王经芳,直隶大名监生,康熙二十二年任。”二是《(道光)南江县志中卷·官职名宦》:“王经芳,字铎音,直隶大名府清丰人。由监生□□□十九年庚申铨南江知县……”(脱落部分疑为“于康熙”三字,据该志《官职》中王经方前后任的任职时间来推算,后两字作“康熙”是可以肯定的)。《(民国)南江县志第三编·官师清知县》录为:“王经芳,直隶大名府监生,康熙二十二年任”,在这一问题上依从《(道光)保宁府志》,但其《官师志·政绩》“王经芳”条目又作如下记录:“……康熙间由监生铨南江知县,庚申八月到任……”仔细推算,我们不难发现《(民国)南江县志》这前后两条记载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康熙二十二年(1683)”,干支纪年当为“癸亥”,与“庚申八月到任”完全不符,而与《(道光)南江县志》的“康熙十九年(1680)”的干支纪年“庚申”却刚好契合。且《(道光)南江县志》记录王经方上任时间能精确到月份“……闰八月任事时……”,强调“闰八月”应有所本。同时,王经方刚抵南江时之诗作《宿九隆寺始见南江父老漫述》中,“只为乱离民未复,于垣何日集飞鸿”的“飞鸿”一词,或许也暗指大雁南飞时的“闰八月”。通过查证,康熙朝六十一年间只有1680年和1718年这两年“闰八月”,但王经方已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迁任安庆府同知(见《(康熙)安庆府志卷之十·秩官志府职官》),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迁任肇庆知府(见《(道光)肇庆府志卷十三·职官》),据此从而排除“1718年”,而同样“闰八月”的1680年自然更可能符合事实。

另外,倘若王经方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任职南江,“在任五年”(见《(民国)南江县志》),那么离任时间就应该在康熙二十七年(1688)。而这恰恰与王经方之后的第二任继任者蒋炳的上任时间“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见《(民国)南江县志》)相重叠和冲突。因此,我们可以初步确定王经方是在康熙十九年(1680)庚申“闰八月”任南江知县。此时年届“二十六”,那么以此推算王经方应为1654年生人。《(道光)南江县志下卷·诗文杂记》于“王经芳”名下收录其《九月朔初度述怀》,“揆辰九月逢初朔,民瘼经心心更忧。”由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地讲,王经方生于1654年农历九月初一。

又《(道光)肇庆府志卷十三·职官》:“王经方,直隶人,例监,四十五年任。”康熙四十五年(1706)任肇庆知府,其继任者“宋志益,江南长洲人,岁贡,(康熙)五十二年任”,那么王经方在肇庆任职长达七年,并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离任,“……牧肇庆,兵民归心。已而退息家园……”(见《(民国)清丰县志卷之六·宦业》)。王经方“退息”并终老于家的具体时间待考。

综上所述,王经方生于1654年,1713年离任肇庆知府后告老回大名府清丰县,离世的具体时间待考。

(作者:何志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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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南江知县王经芳考略
清康熙年间“大名府监生”王经方(有的文献为“王经芳”,未考)任南江知县五年,“劝农”“修序”“课士”之余勾留山水,醉心词章,“一时颂祷遍山丘”。然而囿于年代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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