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禁烟见闻

民国政府也说禁烟(鸦片),并颁布了禁烟条例,设立了专门禁烟机构,但实际没有禁烟效果,根本也达不到禁绝烟毒的目的。仅将我的所见所闻简述如下。

1939年,我在四川禁烟督办公署第十五专区纠察室担任文书兼事务工作。这个纠察室负责达县,宣汉、开江、城口、万源、巴中六县的禁烟、缉私(缉拿贩运烟毒)的任务。

民国政府禁烟见闻
民国政府禁烟见闻

在专区纠察室之下,各县均有由省上经过训练派去的纠察员一至二人,组建一批缉私队伍,秘密或半公开地进行所谓的禁烟工作。这些禁烟队伍,有时也查获了烟毒,少则几斤,多则几百斤。按规定,所查获的烟毒,应有几人当场过秤、记数、加封,盖上印章后,送省督办公署交案。但缉私人员在查获毒品后,常常是营私舞弊,中饱私囊。如果查到的毒品较少,只要贩运毒品的人有硬(银币)、软(纸币)表示(行贿),即可了事。如果被查到的毒品较多,不但要没收毒品,还将贩运的人押送到县政府处理。—则遮掩知情人耳目,一则表示自己禁烟尽职,并讨上司赏识。然而那些被押去的烟贩,大都通过行贿不但人身可以获得释放。倘烟贩或他的背后是个有势力的人,还可以退还毒品全部或一部份。

纠察队经常把查获的毒品隐藏私分。记得是1940年秋天,日机轰炸达县,当时纠察员们为了安全,将查获的2000多两鸦片一箱运出县城,存放在我们临时避难的一户农民家里,我奉令留守看管,三个月后,纠察员们派人来取烟,说要送省交案,后悉他们取去那箱鸦片并未送省,而是被他们私自瓜分,中饱私囊了。

就我所知,民国政府的许多官员不少是烟贩子和吸烟鬼。他们相互勾结,相互包庇。因为贩烟可以一本万利,只要吸烟成瘾,那是不容易戒掉的。当时西康省(现划属四川)一位首脑人物,不但在省内大种鸦片,还与四川省一些首脑人物挂钩,武装运烟到成都销售。

民国政府不仅有大官员贩、吸毒品,而且许多区、乡官员也贩、吸毒品。当时各大、中、小城市都有许多较隐蔽的烟馆(供人吸烟),在农村的场街也有公开或半公开的烟馆存在.所谓禁烟只是一句口号,实际官也贩烟、民也贩烟,禁也禁不了,缉也缉不完。有时上司派人到地方检查禁烟情况,那就大家作弊,地方把原抓到的烟具,少量毒品展示出来,甚至暗叫烟贩隐藏起来,上司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我哄你,你骗我,你知我知;默不作声。即便露出一点破绽,只要行贿收买,也就层层开脱,模糊了事。上司检查一过.贩、吸毒品依然如故。

还有,当时城乡恶霸分子中,许多都是贩烟头子,也是土匪头子,他们武装贩运毒品,一般乡镇机关是不敢干涉的。有时假装不知让其过路,甚至有的乡镇机关还要加派武装护送。民国政府徒有禁烟之名,实际官也贩烟吸烟,大家都知禁烟是句笑话。

偶尔,也有贪官贩烟被杀头的事。1942年,武胜县县长崔恺贩烟被控人告发,加上也有贪污行为,没人为其开脱卸罪,押到南充被枪决了。不过这是民国政府官员内部矛盾,互相倾轧的结果。那个县长被杀,与其说是贩烟问题,不如说是G咬G罢了。

(吴述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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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也说禁烟(鸦片),并颁布了禁烟条例,设立了专门禁烟机构,但实际没有禁烟效果,根本也达不到禁绝烟毒的目的。仅将我的所见所闻简述如下。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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