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明朝以后文物

通江县明朝以后文物主要包括:“金玉满堂”压胜金钱(明)、黑釉瓷瓶(清)、中共川陕省第四次全省代表大会代表证(1933年)、消灭刘湘手榴弹(1933年)、赤化全川手榴弹(1933年)、川陕省壹元银币(1933年)、川陕省贰串布币(1933年)、川陕省壹串纸币(1933年)、川陕省三串纸币(1933年)、川陕省壹圆纸币(1933年)等。

一、“金玉满堂”压胜金钱(明)

质地金,圓形方孔,直径2.3厘米,重2克,含金量87%。手工制作,工艺粗糙,平面无廓线,穿孔四角阳刻一线条与钱边缘相连,币面为四等份,又称四出钱。四字之每一等份内刻一字,一面刻“金玉满堂”,另一面刻“长命富贵”,均为楷书阴刻。

明代墓葬出土,1989年5月诺江镇城东村民在闪塘湾挖土时发现。收缴回通江县文物管理所收藏,保存完好。

“金玉满堂”压胜金钱(明)

二、黑釉瓷瓶(清)

质地瓷,清代早期烧制,高29.5厘米,口径9.4厘米,底径9厘米。敞口、卷沿、圆唇、束颈、溜肩、圈足。瓶内壁及外底施青白釉;外部素面无纹,通体施黑釉,圈足露胎,器底有青色“大清康熙年製”六字两行双圈楷书款。釉色漆黑,光亮如镜。

1988年5月陈河乡上陈家坝村村民陈如宝在房前田里取土制砖时挖出,被流散到社会上。后在乡治安室的配合下,于1988年8月追缴回通江县文物管理所收藏,保存完好。

黑釉瓷瓶(清)
黑釉瓷瓶(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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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明朝以后文物
通江县明朝以后文物主要包括:“金玉满堂”压胜金钱(明)、黑釉瓷瓶(清)、中共川陕省第四次全省代表大会代表证(1933年)、消灭刘湘手榴弹(1933年)、赤化全川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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