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

予一生谨慎,半世辛勤,素所积蓄已足供子孙衣食费,今年逾八十余,复置买董家坝唐姓水田二丘,四至见约据,又置买园山寨下东边沟内大水田六丘,左右两垮旱田俱齐,地后大坎为界,与杨姓界抵,二处田地永作墓田学田,为子孙祭扫读书用。倘无照柄,恐百年之后,子孙或弃置瓜分,不能世守,甚非我意。爱树碑刻石,定为条例,植之墓前,倘有不肖子孙敢将此田私相分受当卖及独霸鲸吞者,俱以不孝论,许子孙鸣官办理。呜呼!水源木本宜深培植之,思启后光前,惟冀云祁之善期,黾勉乎先志,敬待于乃心。一草一木皆我毕生辛苦所贻留,肯构肯堂,在后起孝慈之继述,凡我子孙,永宜世守。

——地内修瓦屋一座,大仓一所,招佃居住,每年两田地祖谷,各房着一品行瑞方,才干经理,时其出纳,每年下元节清算董成。伙内人不许借用,招佃须择有身家者,不许循情滥招。

—四时点检坟基,不许人贱踏,墙垣[yuán]损坏须当培补。

—培补祖坟费用,亦出此田。

—每年清明、中元、下元三节须备牲礼作文祭奠,礼生二人赞礼不可或缺。

—子孙务读书,务择名师,童蒙子弟每人岁给束金八钱,作文应试者一两。

—县试每人给银五钱,终覆者倍之,府院试每次始银一两二钱。

—入学,补廪,捐监,捐街、入乡闹,进院。举业者各给银十两。

—出岁贡,捐贡,挂衔,各给三十两。中副,选贡者给银一百两,朝考路费亦如之。

—发科者给银二百两,应会试者半之,发甲者给银三百两,赴大者捐半之。

以上十条,俱老身亲手所订,此外不得滥支分厘,子孙辈倘视为具文积久弊生,从中浸渔,独霸鲸吞,是不谅老身殆谋苦衷,吾即魂赴九泉亦不瞑目,汝曹天良何安邪?若实力承办,富贵福泽源远流长,于众贤者有厚望焉!

嘉庆二十一年三月初二日八十臾何武绳立

二、白话文

我一生谨慎,半辈子勤劳,积攒的财富已足够子孙衣食之用。如今我已年过八十,又购置了董家坝唐家的两块水田(边界详见契约),以及在园山寨下东边沟内的六块大水田,左右两边的旱田也都齐备,田地后方以高坎为界,与杨家田地相邻。这两处田地将永久作为家族墓田和学田,供子孙祭扫祖先和读书之用。若无明确规定,只怕我去世后,子孙可能将这些田地荒弃或瓜分,不能世代守护,这绝非我的本意。

因此立碑刻石,制定规约,竖立于墓前。若有不肖子孙敢将这些田地私自分割、典当、出售,或独自霸占侵吞,一律以不孝论处,允许家族中人向官府告发处理。唉!水源与根本应当深深培植,想要开创未来、光耀前人,唯有期望后代子孙善于继承,努力践行先辈的志向,心存敬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一生辛苦所遗留,愿子孙能继续建造、传承基业,以孝慈之心接续祖辈的事业。凡是我的子孙,都应世代守护。

——田地内建有一座瓦屋和一座大仓,可招租佃户居住。每年两地田租收入的谷物,由各房推选一位品行端正、有才干的人负责管理,按时收支,每年下元节结算并公布账目。家族内部人员不得借用这些收入,招租佃户须选择有家业信誉之人,不可徇私滥招。

—四季须查看祖坟,不许外人随意践踏,围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修补祖坟的费用,也从这些田地的收入中支出。

—每年清明、中元、下元三个节日,必须备好祭品、撰写祭文举行祭奠,并安排两位司仪主持礼仪,不可缺失。

—子孙务必读书,务必选择优秀老师。初入学的孩童每人每年给予学费八钱银子,已开始学习写文章、准备应试的给一两。

—参加县试的每人资助五钱银子,通过复试的加倍;参加府试、院试的每次资助一两二钱银子。

—考取秀才、补廪生、捐监生、捐官职、参加乡试、进入书院进修举业的,各资助十两银子。

—成为岁贡生、捐贡生、挂职衔者,各资助三十两。考中副榜、选为贡生的,资助一百两,进京朝考的路费也按此标准。

—考中举人的资助二百两,参加会试的资助一半;考中进士的资助三百两,赴京任职的资助一半。

以上十条,均为我亲自订立,除此之外不得额外支取分毫。子孙辈若将这些规定视为空文,任由弊端滋生,从中侵占、独吞财产,那就是不理解我深谋远虑的苦心,我即便魂归九泉也无法瞑目,你们的良心又如何能安?如果切实遵行办理,家族的富贵福泽必将源远流长。我对各位贤良子孙寄予厚望!

嘉庆二十一年三月初二日(公元1816年3月30日)

八十岁老人何武绳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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