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镇、袁廷蛟与东乡血案

吴镇(1816-1887)字少岷,四川省平昌县白衣乡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东乡血案发生之时在京任御史。

袁廷蛟
袁廷蛟

光绪元年(1875)五月十九日,四川省绥定府(今达县)东乡县(今宣汉县)邑后河陈家坪有一位20多岁的贫苦农民(铁匠)袁廷蛟,带领乡民高举“粮清民安”的大旗,在东乡城外请愿,要求减少粮税,清算粮帐。次年二月,东乡知县孙定扬颠倒是非,谎称袁廷蛟聚众叛乱。时署理四川总督文格惊慌失措,连忙派出裕字左营勇丁500名,并添调虎威宝营记名提督李有恒率所部2000人星夜驰赴东乡镇压。三月,李有恒带兵攻打各寨,见人就杀,逢屋就烧,先后杀烧10多天,制造了一次罕见的大冤案。其时袁廷蛟绝处逢生,在深山中蜷伏多日,在走投无路情况下夜叩吴镇御史家门,请求将东乡惨案函告吴镇,代奏清廷,吴府遂让袁廷蛟扮作仆役随行,辗转到达北京。吴镇对袁廷蛟给予了有力支持,并积极为东乡人民进行雪恨活动:

第一,直接向皇上递送奏折,如实反映情况,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惩治办法。

第二,为了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吴镇御史还组织在京的四川官员,听袁廷蛟“泣诉前日局绅之贿,申官长及今日官兵,惨杀寨民之故”①。

第三,吴镇又联络四川在京官员内阁中书萧宗(王禹)等47人,联名参奏东乡知县孙定扬和四川提督李有恒等人的罪行.

在这种情况下,清廷一方面把袁廷蛟交刑部收监(后转成都),听候处理;另一方面饬令川督文格,严行查办。文格在事实面前,虽竭力遮掩,仍漏洞百出,只得将李有恒革职治罪。以后,此案又经丁宝祯、李宗羲、恩承、童华查办直至并非川人的张之洞(东乡血案时为四川学政)出面慷慨陈词,力主公道,才有了最终了结:光绪五年(1879)十月,清廷对四川原提督李有恒纵兵殃民,判处死刑;对东乡原知县孙定扬捏词请兵,判处死刑;并对劣绅张裕康等发往新疆等地充当苦差,永不准释回;饬令对东乡的地丁、津贴、捐输、茶课等项制定统一章程,不准浮收;还规定永不得设立支应局,不准劣绅插手征收钱粮。这样,由吴镇御史发起的为东乡人民雪恨的斗争,才真正获得了胜利。

至于那位不辞千辛万苦,不畏强暴,舍生忘死,为民请命的袁廷蛟,则在胜利到来之前被四川总督丁宝祯谋杀于成都狱中,袁廷蛟虽然牺牲了自己,但却争得了东乡血案的昭雪,暂时除掉了东乡的苛政。1989年2月,宣汉县在项山公园内,给袁廷蛟塑像,并用大理石树碑,作为纪念,吴镇御史及时向清廷反映东乡人民遭受大屠杀的苦难,为东乡血案的昭雪竭尽了全力。正如民国《宣汉县志》所记:“廷蛟之志,切除害,反以殃民,非御史吴镇之奏,廷蛟匹夫,何能达圣鉴而伸冤狱哉.有恒之兵,自以搜索扰民,致怨于吴,天使之也.”②

作者:赵学成,来自:《文史杂志》,1991-05-01

注:①②民国《宣汉县志》卷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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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袁廷蛟与东乡血案
吴镇(1816-1887)字少岷,四川省平昌县白衣乡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东乡血案发生之时在京任御史。 袁廷蛟 光绪元年(1875)五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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