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贞官职考(下)

五、典试京闱

康熙八年(1669)秋,岳贞奉旨点顺天府乡试副考官。见《清圣祖实录》卷三十一:“(康熙八年)以内弘文院编修李元振为顺天乡试正考官,户部郎中岳贞为副考官。”又见《(道光)保宁府志》卷之四十二《人物·南江县》“岳贞”条:“己酉顺天同考官,宫梦仁辈出其门。”又见《(道光)南江县志》中卷《乡贤》“岳贞”条:“己酉秋,典试京闱。”又见徐秉义《几江集序》:“己酉秋,典试京闱。”

清沿明制,以京师及附近州县为顺天府并作为“京府”,掌京畿刑名、钱谷,并司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奉天子耕猎、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等事。明永乐元年(1403)置顺天府,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官大体依明制。雍正元年(1723)增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自明代起,下辖宛平、大兴二县;清康熙十五年(1676)划入昌平等十九州县,乾隆八年(1743)定为二十四州县。

顺天府是京城最高地方行政机关,府尹地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官秩比一般知府高三级,由尚书、侍郎之类的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门用铜印,惟顺天府用银印,位同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清代顺天府所领二十四州县虽在直隶总督辖区内,但府尹和总督不存在隶属关系。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区由直隶总督衙门和顺天府衙门“双重领导”,大的举措要会衙办理;北京城垣之内,直隶总督无权过问。

作为省一级大规模的选拔性考试,乡试是科举考试过程中竞争最激烈、影响最深远的一级考试。清代顺天府为京师畿地,地处全国政治中心,顺天府乡试备受世人瞩目。据商衍鎏先生《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举人及关于举人系内之各种考试·乡试之考官》记载,清代各省考官为主考官与同考官,由京钦命简放者曰主考,专主衡文。初制顺天、江南正副主考。浙江、江西、福建正主考,差翰林官八员。其他省用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评事,某官差往某省皆有一定,康熙三年(1664)除定差之例。又是时考官又不限于出身。康熙十年(1671),考官专用进士出身之员,然举人出身者尚间有之。雍正三年(1725),颁考试典试官之令,始限翰林及进士出身部院官。自是以后,顺天主考用一、二品大员,各省主考分大、中、小省,用侍郎、阁学、翰詹科道及编修、检讨不等,亦有用内阁与各部之进士出身者。

岳贞充顺天府乡试副考官,原因是他曾在礼部先后任过主事、员外郎,斯时在户部郎中任上,正儿八经的“六部司官”之一。加之康熙三年起对正副主考的条件放宽,举人出身也可充任正副考官,他顺理成章就作了顺天府乡试的副考官。时间要是雍正三年后,举人出身的岳贞就没资格充顺天府乡试副考官了,其他省份乡试的副考官也别想。

顺天府乡试正副考官是一个荣誉性、暂时性职衔,考试结束,其职自行解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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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贞官职考(下)
四、入计曹 康熙六年(1667),岳贞迁户部湖广清吏司郎中。见岳贞《石斋辨疑》:“丁未(即康熙六年)入计曹。历职两部(即礼部、户部)者,凡六载。”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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