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贞官职考(下)

六、外放道府

官僚队伍经常处于流动中。这种流动不仅存在京城各衙门之间,也存在于京官与外官之间。至乾隆年间,官员“内升外转”已成定制:凡御史、郎中、员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评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隶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七十七,乾隆三十六年正月癸亥)。故康熙九年(1670)九月,按当时虽还未成官场定制但已经流行的“内升外转”政策,吏部授岳贞台州府知府。

岳贞任台州府知府,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二《职官十二·国朝官职姓氏·文职(下)·台州府知府》:“岳贞,保宁人,举人。康熙九年任。”又见《(道光)南江县志》中卷《乡贤》“岳贞”条:“后出守天台、邵武,以廉爱、才能著称。”又见清人李仙根《岳氏家谱序》:“今上命守天台,公之行也,索序于余。”又见徐秉义《几江集序》“出刺天台”句。台州府治今浙江省台州市代管的临海市(县级市)。

府的长官名知府,俗称“太守”,掌一府之政令,总核所属州(散州)县赋役和诉讼诸事,汇总于藩(布政使司)、臬(按察使司)二司,系承上启下的地方长官。清制:知府官秩初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1753)年始改为从四品。据《光绪会典》卷四记载,清初至清中期,全国共设知府一百八十八人,其中台州府所在的浙江省有知府十一人。清末,有些新建省份或少数民族地区“改土归流”,又增设不少府。《清史稿卷一百十六·志九十一·职官三》记载,全国知府已达二百十五人。

时台州海寇横行,民不聊生,岳贞“初陈‘防海十策’,大吏不用,因病归”(徐秉义《几江集序》)。此处的“大吏”指当时的闽浙总督或浙江巡抚之类的“封疆大吏”,文中不便指名道姓,故以“大吏”言之。顺治十五年(1658)设浙江总督,康熙八年(1669)裁,由福建总督兼辖浙江总督事务,更名闽浙总督。

岳贞任邵武府知府时间不详。《(道光)南江县志》中卷《乡贤》“岳贞”条:“后出守天台、邵武,以廉爱、才能著称。”徐秉义《几江集序》:“……出刺天台……迨起邵武……未期年,解组退居白门(今南京市的别称),无与外事,课子读书,手不释卷。所著有《几江集》问世。秉义受业二十余年。”邵武府治今福建省南平市代管的邵武市(县级市)。

从门生徐秉义《几江集序》“秉义受业二十余年”及该文中“……迨起邵武……未期年,解组退居白门,无与外事,课子读书,手不释卷”文字看,岳贞在邵武府任职不到一年,便辞官闲居白门,深居简出,课子读书,著书立说。他为何要辞官?文献语焉不详。倒是从他多年后卜居家乡南江洋潭时所作《偶咏》诗中可管窥个中原因,《偶咏》中的“紫府名闻题紫籍,青云路远乏青蚨”或许可以暗示:官场无靠山,要想继续升迁就要舍得花银子,于是知难而退。

按杨栻《几江集序》“早发掇巍科,如典秩宗,出守大郡,扬历中外二十余载”、徐秉义《几江集序》“秉义受业二十余年”的说法,时间上如果从岳贞顺治十一年中举、康熙元年步入仕途算起的话,他辞官大约在康熙十四年(1675)、十五年(1676)以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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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贞官职考(下)
四、入计曹 康熙六年(1667),岳贞迁户部湖广清吏司郎中。见岳贞《石斋辨疑》:“丁未(即康熙六年)入计曹。历职两部(即礼部、户部)者,凡六载。”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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