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乔,字泰瞻,又名慎轩,李翰林的侄儿,父李钟嵋,是翰林李钟峨季弟,通江县流二沟芝坪(今兴隆乡郭家坪)人,弟兄四人。生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九岁父死,靠母亲抚养成人。乔自幼性情纯朴,勤奋好学,对孀母孝顺,对兄弟和睦,手足之间,从无争吵,常把祖父李蕃的为官廉洁爱民、伯父钟峨的文绩德行,当作自己的学习榜样。十多年的埋首灯火,琢磨书篇,到二十六岁,正值康熙庚子年(1720年)“秋围”,中举人,乾隆八年(1743年)出任陕西省澄城县令,在任中给澄城百姓做了五桩好事。
一是禁止勒索。他在澄城当官期中,这个县曾经遇到了三次旱灾,头年庄稼大大减产,到第二年的二、三月间青黄不接(小春庄稼未成熟)的时候,没饭吃的老百姓不但贱价卖掉家具,甚至还将快要成熟的麦苗低价出卖(卖青苗)去买粮食救命。卖青苗的价钱只能抵到成熟时的一、二成,眼巴巴要吃八九成的大亏。老百姓内心悲痛,但为活命,又不得不如此。当时相邻的山西人也来买青苗,价值也不过二三成。到李乔查到这一情况,就具文报告督抚(省级官员),下令规定“实青苗”的价钱为“主六客四”,即将所卖成苗估价,卖主占六成,买主占四成,不遵守规定的买主受来卖罚。这样—来,减少了群众因“卖青苗”而受的剥削,受到赞扬。
二是避免屠杀。遭灾百姓,受饥饿逼迫闹荒,陕西省的巡抚官认为是“天理教,白莲教鼓动农民造反危害朝廷”,便下令对闹荒饥民进行武装镇压。李乔不忍饥饿的百姓遭受屠杀,便向省里具文呈述是百姓集会祈福禳灾,并非造反危害朝廷,这样才免除了灾民们遭到的一场大屠杀。
三是平均田赋。那时清朝田赋律例规定,军需粮款是按户口平均派纳,这就使地主占了大便宜,穷人吃了亏,使许多缴纳产起军需粮款的农民倾家当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李为了革除这一弊端,在澄城县实行了“按田纳赋”的办法,即是田土多的多纳,少的少纳,无田地的不纳,减轻了无地或少地贫苦农民的负担。
四是六办赈济。偏偏这样凑巧。他在澄城任县令期间,就三次遭受旱灾,为了度过旱灾造成的困难,李乔倡议实行六次赈济,在县内向绅粮富户募集粮钱。最后一次,集得粮食两万七干余石,尽赈饥民。这样使群众度过了困难。
五是种田自救。李乔一面办赈救灾、平抑军需,并在各个重灾区捐备饭菜(称“偿饭”),亲自对那些即将逃亡的饥民进行劝说,号召他们种田自救,这样澄城县逃荒百姓,大受感动,要逃的不逃了,逃了的很多又回来了。田地都种上了,没有荒芜土地。
李乔为澄城县百姓做了很多好事,老百姓自然称他为“清官”。当时上方察实了澄城县情况,号令澄城县周围的十六个州县以澄城为楷模,于是澄城就成了一个“克灾避欠”的典范。
后来又在陕西的白水、合阳、蒲城三县任县令。七年后五十六岁,由于勤政爱民,治理有方、政绩昭著,提升为云南省寻甸州的“知州”,管辖平彝、南宁两县,历任五年,乾隆二十年(1755年)他已六十一岁辞官、回到通江老家。诰封为“奉直大夫”。他的父母也诰封同样官阶。
晚年撰写诗文汇编为《会友堂集》、《学草吟》各一卷。
[…] 李乔,字泰瞻,李蕃之孙,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庚子科举人。乾隆八年(1743)出任陕西省澄城知县三年,后任云南省寻甸州知州六年,授奉直大夫,著有《会友堂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