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代清,男,本姓王,名映辉,祖籍巴中县人,1911年生,1952年离世,终年41岁。

其父亲王廷诗,平生以教书为业,有六女一儿。王映辉12岁时随父去陕西南郑县定军山读书一年。1924年,回到槐树茶园沟随母生活。当时此地绅士陈立选,字号名泽安,家庭富裕,势力较大。1927年,王映辉给陈立选当抱养子,取名陈代清,娶妻刘氏。1937年,刘氏因病死亡,又娶岳氏为妻,生两男四女。陈代清掌管了全部产业,拥有田地千余亩,年收租400余石,桃园乡的蟒洞坝一带和上两河的茶园坝均系陈代清的田地。

1933年,龙王坝的杨通金担任民团大队长时,任命陈代清为民团分队长,管理白头滩至岩房地带所建民团武装工作。1935年担任乡民团代表主席,1943年至1949年任桃园乡副乡长,1945年任南江县参议员至解放。

1946年,县长龙德渊因宣传主张实施党的政策,在任职的六年中对豪绅地主等为非作歹的恶人采取专政措施,便遭到了县府指导员傅子俊、县参议员梁愉舒和下几区专权人物的反对,于当年调龙德渊去南溪县任县长。傅、梁一伙企图在龙德渊去南溪出发的途中将其暗杀。龙德渊识破了阴谋,于1946年冬的一个晚上骑马星夜赶往上两河口,并事前给陈代清写了密信。陈代清亲自带领四人前去上两接应,接至桃园休整一天后,即护送到陕西省南郑县红庙堂。耍了三天后,龙德渊赴南溪任职,陈代清返家时依依不舍。

1949年,解放军赴上两,陈代清将全部枪支送到解放军驻地,被定为开明绅士和桃园乡的特邀代表参加县“约法三章”的学习宣传培训,回乡后在民众中进行宣传。

1952年,被抽调去杨坝、坪河参加土改工作团,其任务是给地主恶霸宣讲对地主实行坦白交家、宽大处理的政策。陈代清在参加反违法斗争时,耳闻目睹之宏大的声势,心中十分惧怕,尤恐有朝一日自己要同样经受,加之旁人七说八论,遂惊恐万状,从土改工作团私逃回家,四处躲藏。桃园土改工作团组织数十人围追捕寻,一月之后才将陈代清围至大营村新房碥的一岩洞,因身上有手榴弹,武装队不敢靠近,陈代清讲了话后,不听工作团的任何劝说,便拉响手榴弹自毁于此。(来自:光雾山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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