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通金,男,清光绪24年(1898年)生于桃园乡纸厂坝一个农家。其父杨子才(又名杨保娃),以农为生,清贫度日,深得乡邻爱戴,但因家贫穷,无钱供子女读书。在贫困的家境中,杨通金养成了吃苦耐劳、诚恳朴实、公正待人、自幼爱打抱不平的美德。民国25年(1936年)在前往陕西汉中任剿匪司令时,途中夜宿被部下枪杀,死时年仅38岁。
杨通金所处时代,正值桃园龙王一带土匪大肆猖獗,外匪内侵、国民党逃兵横行乡里,劫持百姓,抢劫、奸淫妇女、制贩烟毒,使民众不得安居耕作。年轻时,杨通金就立下志向,有朝一日誓死清除匪患,以保乡邻安居乐业。
民国7年(1918年),杨通金被乡邻推举为龙王坝、纸厂坝辖区内的乡约,专管民事调解。
杨通金任职期间,秉公论断事理,从不徇私贪赃枉法,更不谄媚于达官贵人,因此,深得百姓敬重拥戴,不久便被推选为平分大队长(地方行政和治安长官)。在职期间,十分关注农民的生产生活,常常接济贫困户,精心治理辖区内的政务,更是深恶痛绝匪兵。为保护地方治安,他组织了民团,乡内年轻男子大多愿意参加,农闲时节也进行武装训练,但武器都是刀、矛、棍棒和为数不多的火枪。其纪律要求严明,规定不准任何人抢劫百姓财物、奸淫强霸,只可维护地方治安而已。因此,民心大顺。一次,国民党散兵带其同伙计多人,窜入本辖区火地坡农民家,抢杀猪羊,抢劫财物。杨通金闻讯后,速带其手下民团40多人,于夜间赶至该地,全歼了这伙匪兵。此后,他又多次带其民团打散了窜入本辖区内的土匪和国民党逃兵。
民国23年(1934年),闻之红军已到鹿角垭,准备消灭王三春(土匪头目),又听言,王三春是胡守兰部的一支逃兵,红军是打土豪恶霸、为民除害的。杨听此言后,即整装民团开往鹿角垭接应并投靠红军,行至鹿角垭时红军已不在此,又听该地百姓说红军已去贵民,又带队赶至贵民,仍未遇上红军,投奔之计落空,便丧气地撤回其部于桥亭的狮子背驻扎,准备等待红军返回时再度投靠。四个月多次打听仍无红军音讯,于是于次年(民国24年)将其部带回龙王坝。
民国25年(1936年)8月,陕西汉中地区国民党军政头目和地方长官赵寿山闻得杨通金有统兵善战之才、其部队声势浩大,常与国民党军队和汉中一带民团作对,怕其部投靠红军,于是,便施奸计,以汉中一带十个县的“剿匪”司令官为函状落杨通金得其不对。杨通金得信后,以为“剿匪”仍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乡邻平安为业,未知是阴谋,于是便欣然许诺,整装部队前往就职。行至陕西庙坝的关帝庙夜宿时,被早已想谋权夺位、统领该部的吴太义(杨部的分队长)同谋安娃儿枪杀了杨通金,事后,安娃儿也被赵寿山派人杀害。
杨通金一生为人正直,团结百姓,更为清除地方匪患立下大功,因此,受到乡邻赞颂。至今,该地还有许多关于他除匪安民的事迹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