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平昌县行政区划
民国 2 年至 16 年,平昌县境地设 15 乡 42 场。 乡名 所辖各场 兰草渡乡 坦溪场、澌岸场、雷山场 江☐镇乡 张公场、长垭场 元山场乡 风梁子(今风凉乡)、五木场、土地垭(今土兴乡)、磴 …
阅读更多民国 2 年至 16 年,平昌县境地设 15 乡 42 场。 乡名 所辖各场 兰草渡乡 坦溪场、澌岸场、雷山场 江☐镇乡 张公场、长垭场 元山场乡 风梁子(今风凉乡)、五木场、土地垭(今土兴乡)、磴 …
阅读更多本文梳理了清代末年平昌县的行政区划沿革与具体设置。当时县境隶属于巴州所辖的江口分州,行政层级下设乡、甲。通过对上在城乡、新恩乡、新德乡、明山乡等十余个乡级单位的详细考证,还原了当时各“甲”所对应的场镇(如驷马、邱家堡、元山场等)及无场市区域,为研究平昌地方史提供了详实的地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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