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铺递”考

铺递,又名递铺、急递铺,简称“铺”,是传送普通公文的地方通信组织。始于宋,与驿并行,也是宋代通信组织的总称。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驿传》:“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送最遽,日行四百里,惟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天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到了清代,因帝国疆域辽阔,清政府因地制宜,成立了多种形式的邮驿组织,“凡置邮曰驿、曰站、曰塘、曰台、曰所、曰铺”(《清会典》),量途置驿,铺递又逐渐兴起。清代铺递与明代类似,但规模更大、铺兵更多,网路纵横,几乎连接了各府(厅)、州、县的要塞要冲。《清会典》记载,光绪年间,全国铺递已达13935所、铺兵44643人,形成了与驿递相辅并行的步递通信网;据《光绪会典事例》等文献统计,光绪年间,四川省铺递已达1426所、铺兵3742人。

清制,各省腹地府(厅)、州、县皆设铺司。由京城至各省者,名“京塘”,各以铺长、铺兵走递公文,工食入户部钱粮奏销。按规定,各州、县每十五里设铺一所,每铺设铺司一人、铺兵四人。铺兵从铺递附近有丁力,税粮一石以上、二石以下的农家征派,须要少壮正身者,并免去杂项差役。铺递的主要设施设备与元、明相同:十二时日晷牌子一个、红绰屑(门楼)一座并悬挂铺名牌、铺册二本(上司行下一本,各府厅州县申上一本),夜间,各铺常明灯烛,提示往来行人。

清代铺兵

早在康熙末年,清政府就批准四川设立铺司,每年支给工食银三万六千余两。至雍正时,发现“四川并未设立铺司,仍令塘兵传送文书,将铺司工食银俱乾没入己”(《雍正实录》卷三十九)。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十二月,雍正派员前往四川查办贪官,“令据实陈奏,不得丝毫隐瞒”(《雍正实录》卷三十九)。通过此番惩治与督察,四川省于雍正末年乾隆初期逐渐在一些州、县设立铺递。

《(道光)巴州志·铺递》:“巴州在万山中,不当孔道,无驿站马匹。《方舆纪要》云:‘清水驿,旧在州南三十里,唐置今废,以非冠盖之所往来也。’其接递文报,分东、西、北路,设铺递十八所,共铺司兵三十六名,每名月给工食银五钱,岁共支银二百一十六两,遇闰照数加增。”

位于大巴山南麓崇山峻岭间的巴州,自古以来就属于边远山区、穷州僻壤,不当大路要津,不设驿站投递公文、转运官物。唐代,曾于今巴州区三江镇的巴河一侧置清水驿,后来,中央政府考虑营运成本,重新规划邮驿线路时被裁撤。

关于巴州的偏僻窎远,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进士、保宁府(今阆中市)人陈宗虞在《二关记》中写道:“夫巴,林薮华实,固饶区也。僻在穷徼,往部使、督邮者,素不闻其地。乃先是有巴者,孰不厌巴去。”陈宗虞四百多年前就感叹巴州森林覆盖率高,花美果丰,资源富集,但由于区位劣势明显,各级官吏都不愿来这里;就是以前来巴州做过官的人,哪个又不是憎恶这里而离去呢?

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对官方通信提出新要求。受制于历朝历代政治、经济、交通等条件,作为帝国高速公路的邮驿只能设置于通衢大道及军事要地等少数地方,帝国版图上,那些穷山恶水、蛮荒闭塞之地不设驿站——这些地方设置驿站,投资大、成本高,帝国财力吃不消,既没有多大经济价值,也无政治、军事价值。于是,通信传递的普遍性与驿站设置的局限性,成为历朝历代邮驿长期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同各个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相比,驿站只能是绝对少数,就连号称最为发达的唐、元邮驿也依然如此。清袭明制,除了在广大内地设置众多驿站外,还在辽阔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多种形式的邮驿组织。此外,在很多无驿的州、县,就普遍设立“县递”,用以沟通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联系,弥补干线驿站的不足,实现信息对称。“县递”虽然不是正规驿站,纯属地方通信组织,但备有专用的通信马匹——递马(也称“里甲马”),承担一个地方范围内的通信任务。驿站与县递连接,最终扩大了通邮面,促进了通信的发展。

巴州铺递属于“县递”性质,其东、西、北三路铺递如下:

底塘铺:设于巴州城西门外。清制,底塘铺设于州、县城内或城外附近,是一州或一县铺递的总枢纽,即首铺、中心铺。

东路铺递:牌垭铺,州东二十里(今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牌垭村)——沙溪铺,州东四十里(今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沙溪村)——右垭铺,州东六十里(今巴州区清江镇右垭村)——朱垭铺,州东八十里(今巴州区大和乡朱垭村)——凤凰铺,州东一百里(今巴州区大和乡板凳垭村)。凡五铺,抵交通江县属杨柏铺(今杨柏乡治地)。

西路铺递:檬头铺,州西三十里(今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枣儿村)——古溪铺,州西六十里(今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古溪村)——马鞍铺,州西八十里(今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马鞍村)——虎头铺,州西一百一十里(今恩阳区柳林镇猫儿铺村)——金山铺,州西一百四十里(今恩阳区花丛镇金山观村)——尹家铺,州西一百五十里(今恩阳区尹家乡治地)。凡六铺,抵交仪陇县属老木口铺(今老木乡治地)。

北路铺递:佛龛铺,州北二十里(今巴州区平梁镇大溪村)——清滩铺,州北四十里(今巴州区枣林镇清滩村)——枣林铺,周北六十里(今巴州区枣林镇治地)。凡三铺,抵交南江县属沙河铺(今沙河镇治地)。

考虑到东北方向的镇龙关为州判分驻之所,有文移往来,又设东北路铺递通邮。

东北路铺递:由东路凤凰铺(州东一百里,今巴州区大和乡板凳垭村)分道,至州东北一百二十里开天观铺(今平昌县得胜镇天宫村),再至州东北三百一十里三官塘铺(今平昌县喜神乡三官塘村),止于州东北三百六十里镇龙关铺(今平昌县镇龙镇治地)。东北路凡三铺,是距离州署路程最远、铺递与铺递间里程最长的一条特殊铺递。

巴州除南路未设置铺递外,东、西、北及东北设置了四路铺递,便于传递公文。巴州与位于州南的一些州、县公文往来,由西路铺递送至仪陇境内的铺递,再进行周转。

以州城底塘铺为中心,巴州铺递路网向东、西、北及东北四个方向延伸。这四个方向铺递的设置线路,实际上就是巴州自古以来通往外界的几条必经之道。四条铺递线路的走向及线路上的场镇、重要地名、站点铺所,与道光年间成书的《三省边防备览》卷三《道路考·巴州》(《三省边防备览》载《严如熤集》第三集,岳麓书社2013年5月版)所载东、西、北向主要干道完全一致,只是铺递点位设置不完全在一些重要场镇,原因是巴州境内铺递之间二十或三十里里程的限制;还有,就是一些地名不同而已。

按规定,各州、县每十五里设铺一所,每铺设铺司一人,铺兵四人。巴州是每二十或三十里设一铺递,原因在于幅员广大,线路漫长,为节省财力,因地制宜变更了铺递与铺递之间的里程。巴州设铺递十八所(个),共铺司兵三十六名,每个铺递两名铺司兵,也远远少于有关规定的定员,也是为节省人力灵活而变通的做法。规定铺兵每日工食银1.5分至2分,分编各州、县征解,在地丁项下报销,属驿站项目资金的子项目造报开支。巴州铺递每名铺兵月给工食银五钱——按工食银两、钱、分、厘十进制的换算方式计算,理论上执行了这样的工资标准,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有无拖欠、克扣现象发生,因笔者手头无相关文献资料证明,就不得而知了。这样的月工资在当时是非常非常低的。如此低标准工资是根据人之等级(清代官阶分九品,每品又有正、从之分,即“九品十八级”。铺兵的行政级别在九品之下,未入流)规定的,不排除对体力劳动下贱的认知及对劳力者的蔑视。这样低标准的工资,与当时州署额设衙役门子(安保人员)、皂隶(工勤人员)、马夫(驾驶员)月薪一致。(门子、皂隶、马夫岁支工食银六两)

铺递网是地方性通信网,由州、县管理。以州、县总铺(底塘铺)为中心,一般分东、南、西、北四路,每路各铺呼应,向四面八方延伸、辐射。有的经过驿路,与驿路衔接;有的延伸至无驿地区,沟通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联系。公文到铺后,不管件数多少,必须及时登记在册,步行接力,传往下站。按照有关规定,昼夜限行300里,这相当于“马上飞递”的速度,实际上靠步行一昼夜是不可能达到这个里程的。后来改为限行100至120里,每日戌、亥、子、丑四个时辰不送公文,每日按8时(相当于现在16时)计算,每时(现在2小时)行12至15里路。

明清地方州署县署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有的州县还设承发房、仓房、库房),分掌全州、全县行政事务。“六房”是州、县职能机构。各房设书吏若干人,负责人称“经承”,俗称“房首”“掌案”或“总书”。“兵房”是州署、县署“六房”之一,具体职能是掌管全州、全县武装人员的册籍,维持地方治安秩序,追捕盗贼,稽查商旅,编审保甲,递解人犯,领护来往官物的运送,管理和稽查所属驿站、铺递事宜,追查军户逃役,以及经办武职人员世袭及武童、武举考试手续等。管理驿站或铺递是兵房的职责之一。兵房对驿站或铺递的管理,是从州、县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侧重于监督、检查、审核、批准,制订办事细则,对铺递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协同知州或知县实施对铺递的管理。兵房的书吏亦称“兵书”。铺递的簿册文书,按时上报兵房,统一核查。

有清一代,内外(中央及省)衙门的普通文书,均交铺递传送。入递时,必须有官方印信证明,无印信文字的公文铺递不传递。由各省送往京城的寻常公文,各发京塘,到京后交本省驻京提塘分送。由京至各省的普通公文发各省提塘,各府(厅)、州、县互相往来的普通公文均发铺递传递。各州、县指定兵房经书(文书)一人,设立循环号簿,遇发铺递公文时,按日填注某日送某衙门公文几件、系某铺传送,送到首铺(底塘铺)后领取回照销号。主管州、县十日查号对簿一次,按月申报总理衙门(驿传道),年终报部查核。

铺兵的装备是:每人夹板一副、铃攀一副、缨枪或红闷棍一条、绸绢三尺、软绢包袱一个、笠帽蓑衣各一个(件)、回册一本。

夹板绑在腿上,便于铺兵行走或健身。铃攀一摇动,清脆的声响远远就能听到,提示铺兵来了。缨枪用于刺杀,闷棍用于打击,两种武器均是铺兵用来防身自卫——危及铺兵人身与财物安全的事情不得不防。①铺兵走递公文,有时携带缨枪,有时携带闷棍。绸绢包裹公文,以免损折公文,软绢包袱装公文。笠帽、蓑衣,铺兵用来防日晒雨淋。回册用于交接公文时签字销号,作为凭证依据,便于备案。

铺兵走递公文,风里来雨里往,不分寒暑,非常辛苦。清人黄六鸿对此感触颇深:

但其充斯役者,皆贫苦之民,栖身于旷郊败铺之中,奔走于雨雪风霜之下,饥寒困顿,已不堪言。所望者,些许之工食,以资衣饭。而本官每视若辈为至贱之人,工食为可缓之物,非扣减止给其半,即拖欠以听其追夫。为铺司者,又侵短其铺兵之所有而吞肥之。以故名虽挂于铺役,而身多趁食他方。每公文送到,沉搁层累,积日淹期,即或代人倩送,受托不终,弃掷中途,屡经查勘。凡此,皆因糊口之为谋,遂致官书之是误。虽欲严加重惩,而见其孱羸褴褛又安忍乎?(《福惠全书》卷三十《申饬铺递》)

按规定,铺递专司传送地方和中央的寻常公文,严禁役使铺兵挑送官物及行李,违者依律制裁。实际情形,并非如此。“过往官员,不拘大小,日则令其执旗鸣锣,夜则责备火把迎送,相沿成例。……稍不如意,辄受舆台仆从之鞭笞。”(魏锡祚《禁止私役铺兵》)

铺兵走递公文,速度缓慢,管理松弛。一件普通公文由提塘具领发送,只凭头铺“回照”(收据),以下各铺如有丢失,就难以稽考。咸同以来,铺递公文严重延误。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奏准,各省铺递公文,不论偏僻州、县均有夫役,即均有责成,亦由各督抚转饬所属随时稽查,其由何处稽延即指参何处,形成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兵部将各省有驿州、县的铺递经费裁减十分之八,无驿州、县的铺递经费裁减十分之六。从此,铺递运转艰难,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到了清末,铺递彻底瘫痪。原因在于“附入马递”公文日益增多,几乎泛滥成灾,影响了紧急文书的传递。兵部曾三令五申,迄未能止。铺递衰落最致命的原因还在于:铺递靠人力走行,速度缓慢,交接频繁,难以保证时效;太平军兴起,道路阻塞,马递可以绕道改行,而铺递系短途接力,又受行政区划限制,临时改道不现实;经费不足,设备简陋落后,房倒夫逃,文报积压成山,通信已无保障。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二月,巴州于州城禹王宫左侧(后迁至钟鼓楼街陈家祠堂侧)设邮政代办所(次年升为邮政局,为二等甲级局,属四川邮政分局,后改属四川邮务局),有了现代意义上的通信组织,铺递完成其通信使命,寿终正寝。

注释:①《巴中县志》卷七《邮政·邮电管理》:“民国二十六年,接连发生邮件被盗、邮差被杀事件。巴中邮政局长陈季昆向东川邮政管理局呈文:‘查护送邮件一案,职局业与巴中县政府商定,由沿邮路建立哨棚,其距离约自3里至6里,每夜由附近哨棚之居民、壮丁轮流看守。邮差到时,即由第一哨送至第二哨,又由第二哨送至第三哨,以此挨次递送,直至白昼为止。’但由于社会秩序混乱,护送者也无能为力,措施实施不久即废。”民国时期巴中县邮件被盗、邮差被杀,清代巴州铺递公文被劫或丢失、铺兵死于非命的事未必就能幸免。因笔者手头缺少相关文献资料证明,就只有蠡测了。

(作者:周书浩,来自《巴中日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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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铺递”考
一 铺递,又名递铺、急递铺,简称“铺”,是传送普通公文的地方通信组织。始于宋,与驿并行,也是宋代通信组织的总称。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驿传》:“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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